
由今日(4月30日)起,《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正式生效。任何人士在公众地方管有电子烟烟弹、烟油、加热烟烟支等指明另类吸烟产品,可被罚款。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控烟酒办)主任林民聪医生今日见传媒时表示,法例实施初期控烟酒办会加强巡查和执法,并会在社区宣传推广,加深公众和旅客对新措施的了解。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表示,暂时一共向两名市民发出了定额罚款通知书。
根据新规定,任何人士在公众地方管有指明另类烟,包括电子烟烟弹、烟油、加热烟烟支和草本烟,可被处定额罚款3,000港元。如管有多于指定数量或涉及商业用途,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00港元及监禁六个月。
控烟酒办主任林民聪今早到金钟一带视察情况,发现很多市民都清楚并支持新规定。控烟酒办在新规定实施初期,会加强巡查及进行宣传工作。林民聪指出,无论是电子烟抑或加热烟,都会产生致癌物质,危害自己与他人健康。他提到,电子烟和加热烟的设计和宣传手法都是针对年轻人,为了避免年青人成为新一代吸烟人士,政府已于4年前全面禁止入口、制造、宣传、售卖和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烟。新禁令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例,防止另类烟继续在本地流通,从而守护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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