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许鸿鹄
政府宣布,将在特定条件下把适用于大埔宏福苑大火七幢受灾楼宇的收购业权方案开放予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阁,回应该幢楼宇大多数业主的强烈意愿。最新公布的安排,不仅充分体现“以情为先”的原则,更在情理法之间取得审慎平衡,是一份切实可行、值得社会肯定和支持的方案。
根据房屋局“解说专队”所收集的意见,在已成功接触的超过九成宏志阁业主中,有77%初步表示希望参与政府的收购业权方案。如此高的比例清楚说明,居民的主流意愿是渴求政府介入,协助他们走出火灾阴霾,避免独自面对将来种种难以克服的困境;政府今次从善如流,迅速作出回应,正正是负责任、有担当的表现。
以情为先:政府真诚回应居民强烈诉求
自去年火灾发生以来,宏志阁的居民承受着双重压力:一是居住环境受损、社区配套遭到破坏,二是心理上的阴影与对未来的不确定感。政府透过“解说专队”成功接触超过九成业主,当中约77%初步表示希望参与长远居住安排方案,将业权售予政府。可以说,这不仅是一个“相当高的比例”,更是政府“以情为先”决策原则的有力佐证。
政府理解,许多业主火灾后心存阴影,不愿搬回原址;亦有不少人忧虑日后面临复杂的法律、维修及管理问题,处理耗时且充满不确定性。事实已经说明,这些并非无谓的担忧,而是现实困境。政府今次主动让宏志阁居民作出选择,正是切实回应他们“不想被遗弃”的心理需要,展现了负责任、有担当的态度。
以理服人:多方平衡下的理性决策
有人或会质疑,为何宏志阁未被大火直接损毁,却要纳入收购安排?事实上,政府并非草率行事,而是在尊重私有产权的前提下,经过审慎的法律与政策评估。首先,宏志阁的修葺工程复杂程度远超预期:目前该厦约三分之二外墙尚未铺砌纸皮石,还需开辟紧急车辆通道、重修消防系统、中央石油气、水电等设施;换言之,要在今年内完成所有工程、法律及采购程序,几乎不可能。若政府不介入,居民将长期处于“何时能回家”的煎熬之中。
其次,零星收回少数单位无助解决根本问题。若政府只能收回零散单位,无法对宏志阁的未来掌握一定的话语权,则涉及地契、大厦公契、公用空间维修及管理等一系列复杂问题仍将悬而未决,这对居民而言,无异于长期困扰。正因如此,政府提出75%业主签署意向书的门槛,既确保有足够的居民支持作为授权基础,又能避免“少数人决定多数人未来”的不公,这是一个理性、平衡且具操作性的安排。
以法为据:程序透明、门槛清晰、安排周全
在具体操作上,政府的安排既严谨又人性化。政府提出宏志阁的收购价,与同屋苑其余七幢受灾楼宇一致,亦即:未补价单位每平方呎8,000元,已补价单位每平方呎10,500元,体现了公平对待。业主须在6月30日或之前签署出售业权的意向书,若最终签署买卖协议的业主不足75%,政府有权选择不继续收购;情理兼备的安排,既保障了政府的灵活性,也防止了“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被滥用。
更值得肯定的是,政府为居民提供了多元选项:可选择现金收购、参与“特设销售计划”优先选购全新资助出售单位,或接受“楼换楼”安排;另外,即使未能即时选中心仪单位,居民在出售业权后两年内仍可持“绿表资格”在第二市场购买资助出售单位。这种弹性设计,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居民不同需求的细致考量。
恢复社会和谐,防止借灾生乱
宏福苑火灾是一场不幸的灾难,社会各界都希望居民能够尽快重过新生,恢复和谐稳定的生活。政府的安排,为宏志阁居民提供了一条清晰、可行、有尊严的出路,业主和居民不必再陷入“修不修、等不等、卖不卖”的无尽纠结之中。
当然,过程中必然会有人借机炒作,提出诸如“原址重建”等不理性的诉求,甚至试图以灾难议题扰乱社会秩序。香港市民必须保持理性,明白政府的方案已经充分考虑了居民意愿、工程现实、法律框架和公帑运用,并非一时之策,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长远安排,社会大众应支持政府依法施政,避免被极端声音牵着鼻子走。
总括而言,政府将长远居住安排方案延伸至宏志阁,是一次“以情为先、以理服人、以法为据”的典范。安排不仅回应了绝大多数居民的实际需要与心理诉求,也展现了政府在复杂社会问题上的治理智慧;笔者恳切呼吁宏志阁一众业主,积极考虑、早日回应,共同推进整个收购安排,让每一位居民都能真正安居、安心、安稳。社会和谐,始于每一个被关顾的家庭;政府担当,体现在每一个不回避的承诺。支持政府,支持宏志阁居民,迈向新生。
(作者系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会员,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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