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在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上,笔者就“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二期(I·PARK2)”作出提问。
问题一
🟣拟议I·PARK2的建造费用由初步估算的约357亿元减至292亿元,下降65亿元,未包括每年的经常开支7亿500万;
🟣翻看有关I·PARK1的财委会资料,原估算60亿元的经常开支;而最终批出合约文件显示,营运费用约为134亿元,当中73.5亿元为调整价格的预算费用。
🔹建造费用看似有所减少,但局方文件未详细交代营运费用,因此今天“看不清”营运成本,局方计划如何控制营运开支?
局方回应
🔸营运费用的确会因应通胀增加。
🔸确认营运合约为15年。
观察及提醒
➡️即15年涉及105.25亿元营运开支,还未计“价格调整”预算费用!
➡️从过去政府帐目委员会的经验,笔者提醒当局,“价格调整”机制必须严格基于实际产生通胀触发,必须避免将“价格调整”的预算视为“应急费用”以外的另一个buffer(弹性拨款)。
问题二
“转废为能”的电力供应是I·PARK1和I·PARK2的一大目标;I·PARK1和I·PARK2每年分别可向电网输出约4.8亿度电和9.6亿度电,相当于30万户家庭一年的用电量;
🔹与电力公司商讨的售电电价及电力接驳安排为何?
局方回应
🔸电力以燃料价格卖给电力公司,预计每度电0.6-0.8元。
问题三
政府期望将都市固体废物弃置量降低至每日9000公吨以下,香港便可望在2035年达到“零废堆填”;
🔹局方有何信心不用建造I·PARK3?
局方回应
🔸《财政预算案》已公布政府、环保署会做5年的计划;
🔸除了宣传教育以外,还会透过扩大“绿在区区”的网络、重整网络架构,以及引入新科技做更多自助回收点,以扩大回收量;
🔸相信5年中可大幅增加大家回收的习惯,这方面有具体的计划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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