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网评论员
善恶有报,天道不爽!2025年12月15日,香港法院对黎智英案作出终审裁决,裁定其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全部成立。历经156天庭审,这一长期祸乱香港的首恶分子终受法律严惩,消息公布后,广大市民拍手称快,社会各界普遍认为正义得以伸张。
庭审期间,黎智英曾采取多项方式应对诉讼:以“身体不适”为由申请过庭审延期,在部分关键事实陈述中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况——例如最初否认曾与美国政要提及“制裁”相关内容,在控方出示报道证据后予以承认;面对指示《苹果日报》高层制作“制裁名单”的证据,起初称属“建议”,经法庭问询后确认实为“指令”。但庭审披露的证据清晰显示其犯罪事实:黎智英长期以壹传媒、《苹果日报》为平台,策划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仍指使该报发布呼吁外国制裁中国内地及香港的文章;多次赴美观见前国务卿蓬佩奥、前副总统彭斯等政要,寻求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自费逾千万元促成美军前高层与台湾地区领导人接触,为“台独”势力与外部干预牵线搭桥。此前,他已因欺诈罪被判处监禁5年9个月、罚款200万港元,此次三项罪名成立,充分体现其罪有应得,犯罪本质无可辩驳。
案件审理过程中,部分势力曾为黎智英进行美化与辩解:其亲属提及“健康状况”问题,反华组织亦有相关不实言论,但事实表明,惩教署始终依规为黎智英提供医疗服务,其辩护团队也承认对医疗安排无投诉。显然,这些美化与叫屈行为皆出于私心,核心是为帮助黎智英规避法律惩处。
更需警惕的是,美西方势力在此案中展现出践踏法治、推行双重标准的行为:美国政客通过炮制“议案”、发表声明等方式,无视黎智英犯罪证据,无端指责香港司法程序,甚至要求“释放黎智英”,企图以政治操弄干预中国内政与香港司法独立,此类行径与其标榜的“法治精神”完全相悖。
香港特区法院始终坚守司法公正,由三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控方提交的2222项证据逐一开展合法质证,审讯全程公开透明,充分保障被告各项诉讼权利,最终依法作出定罪判决。这一结果印证了“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的真理,不仅是对黎智英个人犯罪行为的严惩,更有力维护了香港国安法的权威,向全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任何企图分裂国家、勾结外部势力的行为,无论隐藏多久、手段如何,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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