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暂准牌照将于四月十三日截止申请

诊所暂准牌照将于四月十三日截止申请

日期:2026-04-02 来源:紫荆号 浏览量: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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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今日(四月二日)提醒诊所营办人,《私营医疗机构条例》(第633章)(《条例》)下的诊所暂准牌照申请截止日期为今年四月十三日。符合资格的西医及牙医诊所营办人,如欲申请诊所暂准牌照,应尽快向卫生署提交申请。

有关暂准牌照的过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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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根据《条例》,自去年十月十三日起接受诊所牌照(包括暂准牌照)和小型执业诊所豁免书申请。卫生署亦同步推出电子牌照系统,方便诊所营办人提交有关申请。

作为《条例》下的过渡安排,若诊所于二○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即《条例》刊宪日期)或之前已经运作,而其营办人于今年四月十三日或之前提交诊所牌照申请,卫生署会按情况考虑发出暂准牌照,容许该等诊所在获发正式牌照前可以继续营办,以便营办人为诊所进行所需改动以符合发牌要求(如改装房舍间隔)。暂准牌照会在医务卫生局局长指明的暂准牌照相关条文失效日期、持牌人获发正式牌照、或在正式牌照申请被撤回或拒绝时届满。

当诊所暂准牌照申请于今年四月十三日截止后,不论诊所是否符合过渡安排,其营办人均须申请正式牌照。

业界应尽快申请诊所牌照/豁免书,手续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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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强烈呼吁,所有尚未申请诊所牌照/豁免书的诊所营办人,应尽快透过电子牌照系统提交申请,以确保在《条例》下有关无牌经营诊所的罚则生效前已取得牌照/豁免书。符合小型执业诊所(即不多于五名注册医生及/或注册牙医执业,并符合《条例》特定要求的诊所)定义的可申请豁免书。政府会适时敲定并公布有关罚则的生效日期。

卫生署强调,申领诊所牌照/豁免书手续方便快捷,营办人只需透过电子牌照系统,即可以全电子化方式完成申请程序,并以“智方便+”提交电子签名,而无需亲身递交资料。申请者亦可透过该系统实时查看申请处理进度,并下载获卫生署发出的电子牌照/豁免书。

卫生署会继续主动联络各诊所营办人,了解其准备申请牌照/豁免书的进度,呼吁他们尽早提交申请;同时与各牌照申请者保持联络,透过文件审核与实地巡查,确保其诊所符合法例及诊所实务守则的要求,以期尽快发出牌照。截至今年三月三十日,卫生署共接获546宗诊所牌照的申请(包括193宗暂准牌照的申请)和2 712宗小型执业诊所豁免书的申请。卫生署已发出26个诊所牌照、19个诊所暂准牌照,以及超过2 600份豁免书。

卫生署亦会继续每月举办网上简介会,向诊所和小型执业诊所营办人、医生等持份者讲解《条例》内容和申请牌照/豁免书要求。有关简介会,以及申请牌照/豁免书的详情,可浏览卫生署私营医疗机构规管办公室网页

市民善用“查牌易”,轻易辨别持牌/获豁免书的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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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所有持牌私家医院和持牌日间医疗中心,以及持有牌照/豁免书的诊所,均须在其处所当眼处,展示其附有二维码的牌照/豁免书。市民可透过医健通流动应用程式“查牌易”扫描器,扫瞄该二维码以核实牌照/豁免书是否有效。

市民亦可透过卫生署私营医疗机构规管办公室网页,查阅私营医疗机构登记册,以识别持有牌照/豁免书的私营医疗机构。

来源:紫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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