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政公署早前起诉13名家长及1名中间人,行贿英基乌溪沙幼稚园一名时任行政主任,以安排12名学童获优先插队入读该校,涉款共约110万元,被裁定贪污罪名成立,分别判监8个月至14个月。
廉署发言人表示,家长出于爱锡子女为他们争取心仪学位属人之常情,认为家长应以身作则,为子女树立诚信守法榜样,强调行贿入学有违公平原则,家长如被索贿为子女换取入学机会,应立即拒绝,切勿受引诱,并向廉署举报。
发言人说,廉署已为幼稚园的收生程序提供适切防贪建议,并定期举办专门的防贪讲座,以进一步提升业界的防贪能力,幼稚园应参考廉署编制的《幼稚园运作防贪指南》,加强防贪措施及提高收生程序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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