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麦俊豪
2025年步入尾声,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12月25日在回顾工作时指出,多项主责工作取得重大的进展,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联会正式成立。12月5日成立的大湾区律师联会之所以被称为重大进展,在于这是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软联通”迈出的关键一步,标志着持续开展5年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进入新阶段,也为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注入新动能。
成立大湾区律师联会,响应了香港法律业界长久以来的需求,是水到渠成之举。202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港澳法律执业者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执业试点工作,取得执业资格的港澳律师,可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试点政策实施5年来,受到港澳法律业界的广泛欢迎,报考人数持续增加,目前已有超过630名港澳律师通过考试并取得大湾区执业证。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成立一个专门组织来协调和服务大湾区律师的需求日益凸显。
李家超行政长官在2024年施政报告中把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特定组织平台列为重点工作项目之一,律政司也将之列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行动纲领》的一项重点政策。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积极回应,司法部于2025年9月明确表示支持在香港组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联会,并在香港法律周这一香港法治年度旗舰活动中迎来成立仪式。
大湾区律师联会的成立为大湾区律师提供更广阔空间,助其更好以自身所长服务国家所需。国家“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指出,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跨境法律服务需求越来越旺盛,需求量年增长达25%,这为大湾区律师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大湾区律师迫切希望进一步加强与内地的专业交流,扩大大湾区律师知名度。
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联会,可利用这一平台进一步整合香港律师专业背景与执业信息,既便于大湾区内企业和市民按需求选择合适的法律服务者,也便于香港律师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跨法域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发挥香港律师在跨境破产、境外上市、跨境金融、投资并购等领域的专业优势,成为内地企业“走出去”和国际资本“走进来”的重要法律桥梁,更好以自身所长服务国家所需。
大湾区律师联会的成立将助推内地与香港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交流合作,把大湾区整体法治水平提升至新高度。为更好发挥大湾区律师作用,广东省律师协会已经开展了大量工作。例如,增补大湾区律师加入广东省律师协会涉外相关委员会,选拔大湾区律师加入涉外律师人才库,邀请大湾区律师积极参与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授课,介绍国际法律服务经验等。
此次在香港成立大湾区律师联会,为香港的大湾区律师提供了更好组织保障,实现香港与内地在法律服务方面的双向奔赴,有利于促进内地与香港法律服务的深度融合和交流互鉴,深化大湾区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提升大湾区法律服务水平,更好助力国家涉外法治建设。成立大湾区律师联会,将与近年来法治领域的一系列政策形成组合拳,进一步巩固香港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地位。
香港是我国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拥有大量具国际视野和经验的法律专业人才,是香港独特优势中宝贵的“软实力”。中央对发挥香港法治优势高度重视,国家“十四五”规划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均明确了香港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地位这一战略定位。近年来,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港资港法港仲裁”政策落地,国际调解院总部落户香港,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开门授课,司法部还在这次香港法律周上宣布“扩大港澳台居民律师代理民事案件范围”。一系列举措将与成立大湾区律师联会形成政策合力,助力香港成为亚太区乃至全球法律和经济合作的重要枢纽,把香港法治“金字招牌”越擦越亮。
习近平主席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世界正义工程”公布的《2025年法治指数》,香港在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继续排名第6。在《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报告中,香港“营商环境”排名上升至全球第1。相信在国家和特区政府的支持下,大湾区律师联会必将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推动香港与内地法律服务业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为建设国际一流湾区贡献法治力量。
(本文作者系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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