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鸿鹄:以黎智英案为例反驳外部干预谬论-紫荆网

许鸿鹄:以黎智英案为例反驳外部干预谬论

日期:2025-12-18 来源:紫荆 浏览量: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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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鸿鹄

日前,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对香港头号国安犯人、前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的国安案件作出裁决,标志著这宗历经156天公开聆讯、涉及2,220项证物、8万页文件的审讯正式完结。然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政客却罔顾案件基本事实,以“政治迫害”、“司法不公”等不实言论攻击香港法治,企图通过外部干预破坏香港司法独立。事实胜于雄辩,本文会从所有已经公开的资料,系统反驳这些无的放矢的谬论。

司法程序全流程透明,彰显程式正义

首先,本案严格遵循“控方举证至毫无合理疑点”的标准。法庭855页的裁决理由书,完全公开供公众查阅,巨细无遗地说明法庭对相关法律原则和证据的分析,裁定黎智英和三间被告公司有罪的理由。黎智英与其“心腹”Mark Simon的即时通讯记录、14位元控方证人证词、以及双方提交的千页书面陈词,所有证据均已在公开聆讯向社会展示,控辩双方在审讯期间均有充分时间和机会提出质疑,三名法官最终依据证据和法律原则作出公正的裁决。

反观西方政客的指控,所谓“政治审判”的谎言在案件事实面前不攻自破。英国外相顾绮慧发声明谴责案件属“政治检控”,批评特区政府利用香港国安法“打压异见”,却刻意回避法庭花了足足156天去检验人证物证的真伪。加拿大外长阿南德指责“政治动机检控及判决”,却无法解释为何黎智英的证供被法庭批评为“自相矛盾”、“前后不一”、“闪烁其词”和“不足为信”。这些事实充分证明,香港法院的审判完全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原则,不存在任何政治干预。

法律适用符合国际标准,体现法治精髓

本案中,法庭通过855页裁决理由书,有条不紊地说明:黎智英利用《苹果日报》作为工具,通过各种直接行动,包括在报章刊登广告等方式呼吁美国制裁中国,其行为早已超出新闻自由范畴。

欧盟对外事务部所谓的“香港的民主及基本自由遭到侵蚀”,实质是对国际标准的曲解和藐视。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欧洲人权公约》以及相关判例确立的原则,传媒及新闻从业员在发表言论、资讯及文章时,须承担“特别责任和义务”,包括保障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新闻从业员必须按“负责任新闻作业”原则真诚地行事,以准确事实为基础,并提供准确可靠的资讯,方可获言论和新闻自由的保障。

黎智英案中,证据显示黎智英长期利用旗下媒体《苹果日报》肆意制造社会矛盾、挑拨社会对立,煽动仇恨、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国制裁中国、制裁香港特区、招引外部干预。类似的行为,早已超出言论和新闻自由的范畴,放到西方国家亦不见得会被容忍。

司法独立不容外部干预,坚守法治底线

香港基本法第85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这种独立性在本案中得到充分体现。然而,美国总统特朗普声称曾亲自向国家领导人建议释放黎智英,这种直接干预司法判决的行为,在联合国《关于司法机关独立的基本原则》中被明确禁止;英国政府召见中国驻英大使就黎智英案表达不满,实质是将外交手段凌驾法律之上,违背“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基本外交原则。

综上所述,黎智英案的司法程序严格遵循法治原则,法律适用符合国际标准,司法独立不容外部干预。西方政客的谎言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不堪一击,其真实目的是通过攻击香港法治破坏“一国两制”,而非维护所谓的“民主自由”。各位真正爱香港的市民,希望大家细心看看香港法院的判刑理由,千万不要受外国势力的蛊惑;笔者肯定,特区政府在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亦会致力确保香港守法守则市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作者系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成员,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来源: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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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雨桐 校对:李博扬 监制:姚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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