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网评论员
12月1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听取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述职时,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这一指示,既是对坚持行政主导的再次重申,也对行政主导提出了完善的更高要求,在香港实现从“由乱到治”到“由治及兴”重大转折的关键节点上,为特区治理指明根本方向、提供根本遵循。它深刻揭示了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内在治理逻辑,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支持香港迈向高质量发展和深度融入国家大局的坚实政治保障。
过去一年,香港社会在行政长官与特区政府带领下呈现出稳健向好的发展态势。无论是坚定维护国家安全、筑牢法治屏障,成功完成立法会换届选举、凝聚社会共识,还是在经济复苏、民生改善、区域协同等方面取得的扎实成效,都彰显了在行政主导原则下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的有效性。中央对李家超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工作的充分肯定,正是对这一治理模式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果的认可。发展永无止境,治理水平的提升亦需与时俱进。特区在完善治理过程中某些结构性、系统性问题提示我们,香港的治理体系仍有优化空间,治理效能有待持续增强。中央此时强调“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与深远的前瞻意义,其核心指向正是通过系统性改革,实现更高水平的良政善治。
行政主导的内涵是丰富且具体的。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是香港的当家人,也是治理香港的第一责任人,这首先意味著特区政府特别是行政长官的领导作用必须得到充分维护和加强。这要求整个行政体系展现出更强烈的历史担当和更积极的主动作为,确保在宏观战略上把准方向,在政策执行上攻坚克难。其次,行政主导绝非行政长官或少数高层官员的“单打独斗”,而是贯穿于整个行政体系的系统性、协同性主导。它要求从决策到执行的所有环节紧密衔接、高效运转,每一个政府部门都需在其权责范围内发挥主导作用,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行政长官李家超在施政报告中强调的“部门首长责任制”,正是将这种系统性主导思想制度化、具体化的关键举措,旨在破解职责不清、执行不畅的痼疾,形成权责对等、赏罚分明的治理闭环。第三,行政主导离不开公务员体系的坚实支撑与主动担当。公务员团队是特区治理的骨干力量,行政长官提出强化公务员评核机制,本质上是通过健全激励约束制度,推动公务员队伍提升专业素养与服务意识,主动对接施政需求,在政策执行、民生服务、应急处置等各领域务实作为,让行政主导的效能真正传递到治理末梢。第四,在地区治理上,特区政府以行政主导的方式,推动区议会回归基本法规定的正确轨道,同时特区政府配套推出地区治理培训班、履职监察制度,让区议会与行政部门形成了顺畅的协作关系,原本地区治理中“最后一公里”的阻滞被打通,让市民直接感受到治理效能提升的变化。
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离不开立法机关的协同配合与有力支持,也需要司法机关的依法保障。在特区新的民主制度下,行政与立法的关系被赋予新的内涵。立法会既是依法监督政府施政的重要机构,更是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共同推进改革发展的“建设性伙伴”。这种“监察”与“配合”的有机统一,是香港政治体制的独特优势。立法会通过高质量的审议、建设性的质询与合理的制衡,与特区政府形成聚焦发展、改善民生的强大合力。而司法机关秉持独立审判原则,严格依法办案,正是对行政主导有效运行的坚实法治保障。
当前,国家已迈入“十五五”规划的新征程,为香港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能否主动对接国家战略,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全球竞争与合作中巩固提升自身优势,根本上取决于香港是否拥有一个坚强有力、高效廉洁的管治团队,是否具备强大的政策谋划力、社会动员力和改革执行力。完善行政主导体制,正是提升这些关键能力的核心所在。从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到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从优化民生服务到推进重大项目落地,行政主导的高效运转能够确保特区政府快速响应、统筹协调,将中央的支持、“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以及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特禀赋,迅速且精准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动能与民生福祉。
展望未来,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是香港应对风险挑战、把握历史发展主动的管治之基。我们相信,在中央的坚定支持下,以行政长官为首的特区管治团队必能团结带领社会各界,持续巩固提升治理效能,筑牢由治及兴的根基,确保香港在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中实现自身更好的发展,让“东方之珠”的光芒更加璀璨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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