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志坚
12月15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裁定,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串谋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等罪名成立,实在是大快人心,正是天道昭彰、善恶有报。
黎智英及其创立的《苹果日报》长期以来对香港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不仅涉及与外国势力的勾结,还通过媒体传播不实资讯,煽动社会对立与仇恨情绪,扰乱了社会秩序与稳定。更甚的是,黎智英勾结外国势力,密谋祸港乱政,通过煽动、组织非法活动(如2019年“修例风波”中的暴力示威),旨在颠覆特区政府、破坏“一国两制”和香港繁荣稳定。他被控串谋危害国家安全罪,其行为被视为损害国家主权和香港安全。这一判决是对国家安全的维护,也是对香港法治的坚决捍卫。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只有坚定遵守“一国”的根基,才能充分发挥“两制”的优势。任何试图利用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一特殊地位,进行反中乱港或扭曲事实、威胁国家安全、破坏香港繁荣与稳定的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正制裁,绝无宽恕或容忍之地。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黎智英的定罪是法律走向公正的必然结果,不仅体现了正义战胜邪恶的力量,也是法律威严的有力体现,更是香港国安法的生动实例。黎智英案作为反面典型的树立,必将为香港带来深刻而有力的警示。此外,这项判决也为香港社会,特别是年轻一代,奠定了坚实的价值基石,营造了清朗的资讯环境,有力筑牢了国家安全的思想防线,青年人得以在法治轨道上正确行使自由,自觉成为社会的建设性力量,才是每一个香港人应承担的责任和追求。
(作者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委、香港岛各界联合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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