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远康
日前澳洲政府公布了一个令人咋舌的消息:向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遭港警国安处通缉的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提供“政治庇护”。美西方一直自诩是法治文明,但澳方此举公然践踏法治精神,无理且卑劣,只会自暴其丑。
许智峰可谓香港民主党内最顽劣的乱港分子之一。他于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大肆煽动暴力违法行为,2020年还参与了民主派非法“初选”,意图瘫痪特区政府甚至颠覆国家政权。曾极力破坏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许智峰,后来畏罪潜逃至海外也未停止恶意攻击中央和特区政府。比如2021年完善选制后的首次立法会选举中,他就在社交平台煽动市民不投票或投白票。许智峰所作所为完全是违法犯罪的恶行,理应被绳之以法,绝不该获得任何政府“庇护”。
退一步讲,即便撇开破坏国安的因素,许智峰同样劣迹斑斑。譬如他在担任立法会议员期间,试过抢走保安局一名女行政人员的手机,并在男厕内随意浏览其手机资料,恃强凌弱、伤害女性,公然侵犯他人私隐,品德行为极不检点。在立法会审议《国歌条例草案》期间,他曾与朱凯廸、陈志全等反对派头目一同在会场泼洒臭水,表达对有关法例的不满,试图阻止议会正常运作。这也充分反映许对国家毫不尊重,不愿亦无力履行议员职责。澳洲作为文明国家,如今竟包庇一个为求政治目的不择手段、毫无诚信的逃犯,令人大跌眼镜。有关做法既不符合澳洲本国利益,也有损澳中两国关系。
再说到国家安全,澳洲的国安法律相当严谨。1995年,当地《刑事法》就规定,任何人意图以武力推翻联邦政府或各省政府,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2018年,澳洲还订立了《外国影响力透明化法案》,大幅提高从事间谍活动、泄露国家机密罪行的刑罚。对于入侵澳洲企业系统以窃取商业机密的外国人,最高可判囚15年。澳洲政府若以同一尺度去看待其他国家和地区依法维护自身安全,那么对许智峰之流就不能有任何姑息。换言之,今次澳方的双标行径暴露无遗。
远走高飞逃避刑责的许智峰,早已名誉扫地。任何负责任的政府都应向“许智峰们”坚决说不,促其为罪行承担法律后果。而提供所谓“政治庇护”是在倒行逆施,最终恐将自食苦果。
(作者系西贡区议员、“治港新政”成员,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