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四月一日)公布,调整在职家庭津贴(职津)计划二○二六至二七年度的入息及资产限额。
职津计划支援收入较低且没有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在职住户,鼓励全职工作、自力更生和多劳多得,并为育有合资格子女的住户提供儿童津贴。职津计划的津贴额因应住户入息及工时按月审批,申领期为递交申请之前六个历月,合资格住户须就每个申领期提出申请。
政府每年四月调整职津计划的入息及资产限额。根据既定调整机制,政府参考上一历年从事经济活动的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而拟定职津计划的入息限额。根据上述机制和政府统计处公布有关二○二五年的数据,职津计划二○二六至二七年度六人或以上住户的入息限额须收紧,而五人住户的入息限额将低于四人住户。部分现有职津住户将因此不再符合申领职津资格,或获发较低津贴金额。为尽量减少对职津住户的负面影响,政府将会:
(一)维持六人或以上住户的职津计划入息限额在二○二五至二六年度的水平;
(二)调整五人住户的职津计划入息限额至四人住户的水平;以及
(三)按既定机制调高其余住户类别的职津计划入息限额。
至于职津计划的资产限额,则参考公共租住房屋资产限额而拟定。政府会按上述机制,调高所有住户类别的资产限额。职津计划调整后的入息及资产限额载于附件,由二○二六年四月的申领月份起适用,为期一年。
此外,若《2026年拨款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政府会按二○二六至二七年度《财政预算案》的建议,向领取职津的住户发放一次性额外款项。预计额外款项最快可于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一个月后开始发放。
在适用期内(即由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月份的第一天至通过《条例草案》当天,以及该月份之前六个历月)提交申请而最终获批的职津住户,将符合资格领取一次性额外款项。额外款项相当于领取人士在适用期内最近一次提交而最终获批的职津申请中,获批月份的平均每月津贴金额,金额因个案而异。
新申请人或过往曾领取职津但尚未在适用期内提交申请的人士,须在适用期届满前(即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当天或之前)提交申请,以符合资格领取一次性额外款项。如以邮递提交申请,邮戳日期将视为申请日期。
如有职津住户在《条例草案》通过当天正领取综援,该住户只可在职津计划或综援计划下领取其中一种额外款项,金额以较高者为准。
如有查询,请浏览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网页(wfsfaa.gov.hk),或致电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24小时热线(2558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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