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沪港社团总会主席姚祖辉: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间相关公司涉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今日(2025年12月15日)宣判,全部罪成。
黎案证据确凿,审理过程秉持法律原则,判决公平公正,充分昭显了香港的法治精神,相信会对所有企图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不法分子作出有力的震慑与警示。同时也展现了香港特区政府对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法治社会的国际形象,并有力维护“一国两制”方针的行稳致远以及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
先有国安,才有家安。自2019年起,香港经历由乱及治,由治及兴的历程。《香港国安法》为香港长远繁荣稳定奠定坚固基础,在社会上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保障市民安居乐业,推动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开创更美好未来。

沪港社团总会会长林建康:坚守法治原则 黎案依法宣判
2025年12月15日,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间相关公司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全部宣判罪成。这亦是2020年中在香港颁布实施《香港国安法》以来,首宗“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成案例。
回顾长达156天的审理,法庭审视了大量证物及证据,黎本人出庭作供达52日,审讯公开公平公正,控方证据充分,检控过程细致严谨,是次宣判,是法庭依照事实、证据和法律所作出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的裁决。
黎案依法宣判,充份展示特区司法机构独立行使审判权,绝对符合程序正义。2020年中在香港颁布实施《香港国安法》,亦符合国际法与国际惯例,事实证明,《香港国安法》使香港得以恢复安宁,市民生活重拾正轨,整体社会踏上“由治及兴”的发展坦途,在坚守法治原则的基础上迈步向前,为香港未来开创更美好的明天。

常务副会长樊敏华: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判定黎智英串谋勾结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等罪名成立。本人坚定拥护
香港特区履行捍卫国家安全的宪制义务,对反中乱港头目依法严惩。
黎智英乃一连串反中乱港事端的首要策动者和涉事者,充当港版“颜色革命”的隐藏操纵者,沦为境外反华势力的代言人和先锋。长期以来,黎氏“凡中必反”,依附外国及境外势力,严重威胁国家安全,严重摧毁香港繁荣安定,严重侵害民众福祉。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乃“一国两制”方针的至高准则,香港特区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职责。香港国安法施行以来,特区司法机构尽忠职守,坚决遏止、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香港社会重归正途,广大市民的合法权利与自由,在更安全的氛围中获得更好保障。国安方能港安、家安,已成香港社会的普遍信念。

常务副会长施荣恒:香港法治精神不容动摇,特区有法必循、违法必罚,法网浩大、无所遗漏。今日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与执行机制日益完善。境外势力和反中乱港分子恣意妄为的时代,已成往事。任何人、任何团体胆敢挑战国家安全法律,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勾当,无论披何外衣,无论有何“靠山”“主使”,皆必遭法律严惩。
本人坚定支持香港特区全面精准施行香港国安法,任何企图阻碍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阴谋,均属枉费心机。境外势力施加压力试图干涉香港特区审理国安案件,甚至威胁制裁特区官员与司法人员的卑鄙伎俩,动摇不了香港特区坚定维护法治、维护国家安全的意志,只能进一步激发香港社会的同仇敌忾。

常务副会长刘纪明:高等法院今日裁定黎智英串谋勾结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等三罪罪成,此案判决也成为香港国安法的新标杆。
回首从修例风波到由乱而治,法庭长达数百页的判词述明暴乱演变过程,至香港国安法施行后社会复常;黎智英及其操纵的媒体成为抗争前锋,企图动摇宪制国安。司法明辨国安界限,强调审判非针对政治理念,乃依证据法律裁定罪行,有力驳斥外部“打压异见”谬论;同时指黎的行为蓄意激发对中央及特区政府仇视叛离,其狼子野心是为境外势力服务,是持续的、有组织、刻意夸张放大的政治动员,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媒体批评或监察。判决也充分体现国安立法本意:维护正当监督,禁止利用媒体包藏反中乱港的歹毒图谋。
今次宣判,彰显香港的法治精神,也是香港“由治及兴”的一个重要里程碑,黎智英是乱港魁首,且铁证如山,罪有应得,同时判决也对所有反中乱港的滋事分子给予当头棒喝,作出严厉警示。

常务副会长郑建好:高等法院宣判香港首宗勾结境外势力案,黎智英三项罪名成立,法官指其供词矛盾,实为反中乱港主脑,是次判决是向世界警示干预中港内政者,必遭惩处。
黎智英壹传媒假新闻自由长期煽动中港对立,扭曲事实,发出失实报导、侵犯隐私、渲染冲突,误导青年违法,将议题推向极端,如反高铁、反国教、占中暴动、一地两检、支持黑暴等等。黎更为其政治目的,刻意营造社会对立气氛,让广大青年人对中央产生负面印象、排斥爱国团体、爱国爱港人士,加剧分歧内耗,对香港社会造成极大伤害。
此次黎智英案的判决传达了明确讯息:以分裂对抗为号召的年代已成历史,香港需齐心协力,共同推进中港两地的繁荣发展。全港市民,应坚定拥护“一国两制”及“爱国者治港”方针,在稳定团结的大局之下,香港方能加快经济转型、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的步伐,成就“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宏图。

常务副会长李可庄: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三间《苹果日报》相关公司,涉违香港国安法“串谋勾结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宣判罪成。
黎智英自九十年代创办《壹周刊》与《苹果日报》起,不惜践踏传媒道德底线,以侵扰私隐、耸人听闻、虚夸失实、渲染色情暴力的手段,严重败坏传媒公信、毒化行业生态,虽然两刊已于2021年停运,其对香港传媒界造成的深重伤害犹存。为一己私利,黎智英将壹传媒沦为政治工具,肆意造谣污蔑国家,煽动港人与内地同胞对立,制造两地隔阂,阻碍香港与祖国融合发展;同时极尽诽谤之能事,攻击中央、特区政府及爱国爱港人士,使香港深陷内耗,错失发展良机。
更为可耻者,黎智英为满足政治野心,甘为境外敌对势力马前卒,一面充当反中乱港势力的金主,将外来黑金输送至各类人物与组织;一面藉媒体影响力,为反中乱港阵营助选造势;最终策划煽动2014年违法“占中”及2019年修例风波,几令香港法治根基与繁荣安定毁于一旦。
正义虽迟,终不缺席。黎智英被法庭宣判罪成,正是为数十年卖国乱港恶行付出代价,纯属自作自受,咎由自取。任何背叛国家民族者,绝无好果可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凡图谋破坏国家安全者,必难逃严惩。

常务副会长卢华基:依法宣判昭示法治权威 国安底线不容挑战
2025年12月15日,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苹果日报》相关公司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于法院宣判全部罪名成立。此案的依法裁决,具有重要的法治意义与社会意义:一方面表明特区司法机关严格依照事实、证据与法律作出判决;另一方面亦向社会清晰昭示,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勾结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追究。
回顾案件审理,历时长、程序严,法庭审视大量证据材料,审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推进,体现程序正义。香港是法治社会,依法审理国安案件,既是宪制责任,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把依法审判歪曲为“政治审判”或“打压新闻自由”的言论,既忽视法庭对证据的严格把关,更混淆了正常言论与煽动对抗、勾结外力之间的本质界线。真正的自由必然以法治为边界,任何自由都不可能包含危害国家安全的权利。
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社会秩序逐步恢复,营商环境更趋稳定,市民生活重回正轨,香港正走在“由治及兴”的轨道上。事实反复证明:没有安全就没有稳定,没有稳定就难有发展与民生福祉。此次判决亦对潜在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巩固香港法治形象,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更坚实保障。
作为上海市政协委员,我认为沪港同为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窗口与枢纽,更应共同珍惜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坚定支持特区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持续深化法治教育与国民教育,凝聚爱国爱港共识,推动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高水平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开创更光明的未来。

常务副会长麦德铨:黎智英案——法治为青年划下的止损线
昨日高等法院裁定黎智英多项国安罪名成立,案件看似终点,实则对香港是一次公开补课:言论自由再宽,也容不下勾结外力、煽动颠覆;新闻自由再大,也遮不住教人掷汽油弹、教年轻人“揽炒”的刑责。那些把“自由”说成护身符的外电标题,只需一句回应:香港至今仍是亚洲言论自由与公民自由最高的城市,国安法只是给自由加装了红绿灯,这不是封路,而是不让别有用心者滥用自由之名,诱使群众,尤其是入世未深的青少年误入歧途。
“法律不容许任何人假借民主自由之名危害国家与同胞”。没有人拥有颠覆政权、破坏秩序、伤害他人身体的“自由”。黎智英长期把报纸变成招募站,把直播间变成指挥室,用“民主”包装街头暴力,用“国际线”包装制裁故乡。当裁判官一句“罪名成立”落下,法律替我们回答了那个被反复炒作的问题:所谓“以言入罪”根本是伪命题——真正被审判的是行为,是持续多年、证据确凿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无论披著何种外衣,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作为二十多年来与青少年同行的工作者,我更在意的是:那些当年被“违法达义”口号骗上街的中学生。他们有人因投掷燃烧弹留下永久疤痕,有人因暴动案底与大学失之交臂,有人至今仍在接受情绪治疗。黎智英在推特上与外国政客合影时,这些年轻人正独自面对法庭、面对破碎的简历。今日判决,替他们划出一条迟来但清晰的止损线:成年人利用媒体光环把未成年人推向火线,就必须承担代价;社会若不能阻止谎言,至少能用法律抚平伤口。
法治的香港不会忘记犯错的人,也不会拒绝回头的人。愿这份裁决成为课堂,让仍被“自由”口号蒙蔽的年轻人看见:真正的自由,是守法之下安心追梦的权利;真正的民主,是在宪法与基本法框架里改良社会的空间。黎智英案的句号,正是香港重新出发的冒号。
“国安才能港安,家安”,“维护国家安全,就是维护香港市民的根本福祉”当前,香港已从政治泥潭中走出,聚焦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展望未来,唯有坚守法治底线、维护国家主权,香港才能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续写繁荣稳定新篇章。

常务副会长包鸿勋:对此番黎智英案的判决结果本人表示绝对拥护与坚决支持。这一判决是香港司法机关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作出的公正裁决,不仅充分彰显了香港法治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更有力捍卫了“一国两制”的核心原则,守护了国家安全与香港社会的根本利益。
黎智英的所作所为,绝非所谓“言论自由”的体现,而是假借民主、人权之名,勾结外部反中乱港势力,公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径。香港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企图突破法律底线、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都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是不可撼动的原则,也是香港由乱到治、由治及兴进程中必须坚守的底线。
外部势力借机对判决结果进行的无端指责与恶意诋毁,本质上是对香港司法独立的粗暴干涉,也是对国家安全的漠视。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外部势力插手香港事务、破坏香港稳定的行为,香港的法治根基绝不会因这些荒谬言论而动摇。
从沪港交流合作的角度而言,香港的稳定与繁荣是两地融合发展的重要前提。我们始终肩负著凝聚沪港各界力量的使命,坚定维护香港的法治秩序与国家安全,持续推动沪港在经贸、文化、青年等领域的深度交流,让两地在法治护航的稳定环境中,共同书写融合发展的新篇章。

常务副会长陈浩华: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就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一案,今日宣判全部罪成。判决充分体现香港法治的专业与公正,对任何企图危害国家安全、挑战法治秩序的不法行为具有明确而有力的震慑与警示作用。本会对法院在整个审理过程中秉持法律原则、依据事实与证据作出裁决,表示坚定支持。
本会坚信:先有国安,才有家安。自2019年以来,香港由乱及治、由治及兴,《香港国安法》有效筑牢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制度屏障,塑造尊重与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保障市民安居乐业,并为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我们支持特区政府及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与“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宪制秩序;亦呼吁各界共同守护香港得来不易的法治精神与社会安宁,凝聚力量、专注发展,推动经济民生持续向好。

常务副会长宋晞纶 :12月15日,高等法院宣判黎智英三项罪名成立,成为香港首宗勾结境外势力案案例,本人坚决拥护对威胁国安的反中乱港头号罪魁依法严办。
事实上,黎智英乃一连串反中乱港风波的首要操纵者和涉案者,长期以来充当“境外势力”的乱港黑手,滥用新闻自由之名,借出版《苹果日报》等刋物长期诋毁中央、贬损特区,挑拨离间、制造矛盾,终酿成“2019年港版颜色革命”巨灾,足足毁掉一代青年前程,也令香港社会和民众承受刻骨铭心之痛。
今次审讯公允无私,始终“公正、公开、透明”,控方及审理人员意志如磐石,丝毫不畏惧,重申捍卫国安乃至上准绳,务必依法重惩。

常务副会长林奕权: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判定祸乱香港的罪魁黎智英触犯《港区国安法》三项罪名成立,此乃民心所盼、众望所归。
自回归开始,黎智英操纵其媒体集团,假借民主斗士之名,肆意诋毁国家与特区政府,反中乱港,不知误导多少年青人染上“苹果之毒”。2019年,他借政府修订《逃犯条例》为由,与境外势力沆瀣一气,酿成黑暴风波,对香港社会造成严重伤害——其罪行罄竹难!法庭公开公正审理呈现的证据与证词,确凿无疑、容不得半点抵赖!
黎智英案的判决为香港坚守国家安全与社会安宁竖立关键标杆!黎智英及其党羽、拥趸与外部势力必须醒悟,妄图借机生事、以港祸国的阴谋,下场定然凄凉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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