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尔聪
12月15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作出庄严裁决,黎智英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全部成立。这一判决不仅是法治对反中乱港行径的公正审判,更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坚守“一国两制”的重要里程碑。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前提。黎智英的罪行绝非个人行为,而是典型的危害国家安全恶性案件。庭审铁证显示,他长期甘当外部反华势力“马前卒”,主导成立“重光团队”,通过游说外国政客、传递制裁名单、提供巨额资金支持等方式,公然请求外国对中国及香港特区实施敌对行动,完全符合《香港国安法》第29条规定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构成要件。同时,他操控旗下媒体持续刊发煽动性内容,挑起社会对立、美化暴力,企图引发民众对中央及特区政府的憎恨,其行为已严重破坏香港社会秩序,对国家安全构成实质性威胁。这样的分裂行径,既违背历史潮流,也触犯了法律红线,更伤害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依法严惩是民心所向、法理必然。
香港国安法是“一法安香江”的定海神针,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在2019年“修例风波”后香港陷入乱局的关键时刻,中央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精准堵住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漏洞,推动香港实现了“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五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国安法不仅没有损害香港的自由与权利,反而以法治之力守护了社会安宁,让香港经济重回正轨——2024年香港经济增长2.5%,失业率维持在3.1%的低位,港股总市值达35万亿港元,这些数据印证了“安全是发展前提”的深刻道理。黎智英案的审理全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控辩双方充分举证质证,判决基于完整证据链作出,既彰显了香港司法的独立与公正,也体现了国安法“惩治极少数、保护大多数”的立法精神,再次证明国安法是护国安、保家安、得民心的好法律。
“新闻自由”并非挡箭牌
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势力企图以“新闻自由”为黎智英的罪行洗白,这完全是偷换概念、混淆视听。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允许媒体打著“自由”旗号勾结外国势力、煽动分裂叛乱。黎智英操控《苹果日报》发布煽动性刊物,本质上是将媒体作为反中乱港的工具,而非践行新闻使命。真正的新闻自由,必须以爱国为前提、以法律为边界,必须坚守“一国”原则,服务于国家利益和香港繁荣稳定。正如习近平主席所强调的,要大力弘扬以爱国爱港为核心、同“一国两制”相适应的主流价值观,香港的新闻自由只有扎根于爱国土壤,才能行稳致远,才能真正发挥监督社会、传递真相的积极作用。
当前,香港正处在由治及兴的关键时期,维护国家安全、坚守爱国底线是每一位香港市民的责任与义务。作为政协委员,我将继续积极履职,呼吁社会各界深刻认识国家安全的重要性,自觉遵守香港国安法及相关法律,坚定践行爱国爱港理念。相信在法治的护航下,在爱国力量的坚守下,“一国两制”实践必将行稳致远,香港必将迎来更加繁荣稳定的美好未来。
(作者为贵州省港区政协委员、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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