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陈清霞
香港高等法院裁决黎智英串谋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等罪名成立,这是香港司法机构坚守法治精神,依照事实、证据、法律和程序作出的公正裁决。
黎智英是香港回归以来一系列反中乱港事件的主要策划者和参与者,滥用舆论工具煽动仇恨、激化对抗、鼓动支持暴乱活动,是2019年香港“黑暴”的幕后推手,造成极为恶劣的后果。他公然要求外国势力介入香港事务,乞求外国对中国和香港特区实施制裁,甚至叫嚣“为美国而战”,是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罪恶祸首,对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造成严重威胁。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在庭审中,以确凿证据证实黎智英违犯国安法相关条款,对其作出的裁决是正确、公正的。
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是国际惯例、天经地义的,世界许多国家均有类似规定和做法。有些西方国家对香港高等法院对黎智英的裁决说三道四、无端指责,试图通过政治施压左右司法判决,显然是“双重标准”,绝不可接受。香港高等法院依据基本法、国安法及香港有关法例进行庭审,审理历时156天,审视了海量证物和证据,黎智英也出庭作供52天,控辩双方充分举证质证,彰显审理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细致严谨,充分彰显香港法治精神和优良法治环境。
(作者系行政会议成员、全国政协委员,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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