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港:严惩殃民国贼 符合国际标准-紫荆网

周文港:严惩殃民国贼 符合国际标准

日期:2025-12-17 浏览量: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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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文港

12月15日,高等法院原讼庭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宣判,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一项“串谋刊印、发布、要约发售、分发、展示及/或 复制煽动刊物罪”,以及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全部罪成。有关判决,全民关注,完全符合法律原意、社会预期和国际标准,亦是全球任何对人民负责任的政府和司法机构应该做的事。

这既反映《香港国安法》的有效落实,亦再次证明像黎智英这些长年累月的外国势力代理人、滥用所谓媒体“第四权”来煽动社会叛乱、恶意挑战法治的违法份子,在香港这个法治社会,终要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

祸港之首,馨竹难书

长年以来,黎智英以“新闻自由”作为幌子,通过其创办的《苹果日报》、《壹周刊》等,以夸张失实的报道手法煽动市民对特区政府、以至对国家的憎恨,蛊惑人心,破坏社会秩序,肆意打击爱国爱港人士,进行黑色恐怖和颜色革命,用心险恶!

回归以来,香港一直陷入无止境的泛政治化漩涡中,但凡特区政府制订政策、财政预算等,必遭黎智英创办的报刊及一众“揽炒派”议员狙击;2019年,黎智英之流出钱出力发动黑暴,导致大好的香港饱受蹂躏,令不少青年和家庭断送前程,令香港经济从峰顶滑落,都是全港以至全球都知道的事;案情亦提到,黎智英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继续通过《苹果日报》发布煽动文章,乞求西方国家制裁香港,令全社会和全民遭殃,罪证确凿,馨竹难书。

其实,《香港国安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明文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必须强调一点,今次判决旨在制裁那些证据确凿、滥用“新闻自由”作煽动和颠覆破坏罪行的违法者,丝毫不影响香港普罗市民的权利和自由。

伸张正义,告慰市民

作为全球法治水平最高的地方之一,香港司法制度一直受《基本法》保障,所有检控决定均基于可接纳的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客观分析后作出,不受任何干涉。黎智英案于2023年12月18日开审,控方在去年6月完成90日的举证,法官其后裁定表证成立;法庭再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3月6日听取黎智英长达52日的作供,并在8月18日至28日完成结案陈词,整个审讯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动用了大量法律资源,彰显香港的法治严谨公正。

近日,正值判刑前夕,突然有外国媒体“报道”黎智英在监狱中得不到适切照顾,“受到虐待”,企图借此博取国际社会同情。特区政府随即作出声明,确认黎智英在羁押期间得到适切待遇及医疗照顾。今时今日,犯案累累的黎智英还要出“苦肉计”、伪造借口以博取社会同情,反映其死不悔改乃其本性。

国安护港,由治及兴

中央在2020年6月制订《香港国安法》,并纳入至《基本法》附件三实行,针对惩治极少数的危害国家安全份子,以维护香港整体社会安宁,是香港“由乱及治”的转捩点。特区政府重申,《香港国安法》的目的在于确保“一国两制”全面准确落实,并不改变《基本法》任何条文,目前只有0.2%的被捕人涉及国安案件,反映国安法只针对极少数违法分子。

黎智英是次因为触犯《香港国安法》中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而被判处监禁。判决再次向香港社会说明,这些甘当外部势力“走狗”“爪牙”的殃民国贼,时辰已到,必须接受法律制裁!同时,香港乱的根源尚未根除,治的基础尚需巩固,我们要用好《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及其他相关的国家安全法律维护法治,一如国际社会维护国际安全的普世标准。

今后,市民大众亦要一起成为积极维护国家安全的贡献者和参与者,共同保障社会安宁,促进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作者系立法会议员、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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