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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鼎鸣:中国威德并施 高市豪赌必输

日期:2025-11-24 浏览量: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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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鼎鸣

日本女首相高市早苗上任不到一个月便大放厥词,说“台湾有事”,便“可能构成日本可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存亡危机事态’”。

此语触及中日关系中两点极敏感的话题,中方绝不能不闻不问。第一点是台湾问题涉及中国主权,中国绝不会容忍别国干预,日本是否打算违背承诺,不再承认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第二点是这个所谓的“存亡危机”借口,在二次大战前日本也用过,强把自己的侵略别国说成出师有名,今天国人对此犹有记忆,当然愤怒。

中国应付挑衅 先把法理说清楚

诺贝尔经济奖得主史迪格兹(Joe Stiglitz)来港在特首政策组的会议中演说,慨叹世界恐怕不再按照国际法则办事,丛林定律又再肆虐。中国已是超级大国,军事上对日本覆手可灭,正因如此,中国处理此等挑衅时,必须威德兼备,先把法理说清楚,以防别国无事生事。

有几份历史文件,充分证明台湾是中国一部分,与日本再无丁点关系。第一份是罗斯福、邱吉尔与蒋介石代表美英中开会后在1943年12月1日公布的《开罗宣言》,《宣言》第四段明确说明:“在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第二份是德国投降后,中国、美国、英国,在1945年7月26日在柏林附近公布的《波茨坦公告》,其中第八条确立《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之内”。有意思的是,其第三条解释,盟军对德国人民全体之土地、工业及生活方式摧残殆尽,而现在若日本不接受条款无条件投降,日本本土“亦终归全部残毁”。除了吃了原子弹外,日本本土并未如德国般经历过战火的痛苦,这也许是她总没有长记性,不断拒绝承认残杀过他国人民。不论如何,《波茨坦宣言》已是一份“予以一机会以向三国无条件投降”的城下之盟,在台湾问题上,日本早已毫无权利。

第三份是1972年9月29日的《中日建交公报》,其中第三条是“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这一立场,并按《降伏文书》所述,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日本极右意识形态 非一时冲动

联合国宪章本有对其他国家动武要经安理会同意一项,但宪章中的第53条、77条及107条却合构成为一所谓“敌国条款”,当中意味着第二次大战时联合国宪章签署国的“敌国”,其中包括日本,若没有执行二次大战投降后所作的承诺,中国不用安理会批准也可合法派军进攻日本。

从上看来,高市早苗的言论既违法也愚蠢,为何她会这般做?我不认为这是她的一时冲动,而是她一贯的“理想”,当了首相便急不及待地要展示一下,以告慰平生。1994年她当议员时质问当时首相村山富市的问题便很能反映她这一派人的思想,她不满村山为日本对中国的侵略而道歉,并暗指这对日本的纳税人无法交代,因这等同说政府让他们交了税去犯错,村山义正词严回答,日本当年的侵略的确犯了大错。高市此种思维方法是典型的日本极右意识形态,她不断参拜靖国神社并不奇怪,把台湾看成是日本的,或是再打一场甲午战争以体验过去日本的“光荣”,可能都是她思兹念兹之事。但日本有此实力吗?

这里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日本的民族性。1944年人类学家本纳迪(Ruth Benedict)受美国政府之委托,写下了一本分析日本人性格的经典著作《菊花与剑》,最核心简明的结论便是“欺善怕恶”。网上流传多时左宗棠对日本人的评价更是精准:“知小礼而无大义,拘小节而无大德,重末节而轻廉耻,畏威而不怀德,强必盗寇,弱则卑伏。”

日本经济衰退了30多年,中国GDP按购买力平价计,1999年便超越了日本,颇引起日本人的不忿。但中国对日本过去“以德报怨”,这反而对“畏威而不怀德”的日本人视为软弱,所以他们心理上不怕中国,反而对投过原子弹的美国“弱必卑伏”,十分可叹。狐假虎威地以为可利用美国吓唬中国,这有用吗?

美日防卫条约 美不欲被拖下水

美国当然乐于见到日本找中国的麻烦,希望她能削弱中国的实力,从中渔利。40年前当日本经济旺盛时美国打击日本却是不遗余力的。但今天美国也有纠结,若日本过分,真的酿成大祸,被中国收拾,那么美国怎办?

要知道,美国与日本有防卫条约,美国在日本也有多个基地,美国不能不站在日本一边,但这却容易被日本拖下水,殊不划算。美国在日本的军事基地都暴露在中国导弹射程之内,航母除了退避三舍外,也应付不了中国的“航母杀手”,一旦美国失利,而美国战争部的军棋推演也知此结果的概率很高,其后果将对美国的霸权有严重打击,这是美国绝不想见到的。

若不想此局面出现,美国会在适当时候叫停日本。日本今次就算想赌一铺,拉美国下水,自己则重振声威,恐怕也只是幻想。

【知识库】《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知多些

•《日美安全保障条约》是美国与日本的核心防卫条约。目前生效的是1960年签署的“新条约”(取代1951年的旧条约)。

•第5条:任何一方在日本领土受到武力攻击时,双方将依各自宪法规定采取行动,以应对共同危险。

•第6条:美国为了维持远东和平与安全,可在日本境内驻军、使用设施与区域。

•2025年2月,美国总统特朗普与时任日本首相石破茂会谈后确认,《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第5条适用于尖阁诸岛(钓鱼岛)。

(作者系澳门科技大学讲座教授、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兼任教授,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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