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公布,行政长官根据《稳定币条例》(第656章)(《条例》)委任稳定币覆核审裁处主席及小组成员。
下列审裁处主席及小组成员的任期为三年,由二○二五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席:
蓝德业资深大律师
小组成员:
黄昊教授
丘沅云
吕志宏
麦业成
吴剑林
萧子谦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条例》进一步完善香港数字资产活动的监管框架,为行业的稳慎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固基础。审裁处能有助确保有关规管决定合理和公平。”审裁处根据《条例》成立,负责在接获上诉时,覆核香港金融管理局在《条例》下作出的指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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