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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刚:应变更要求变 完善法制保障公平公义

日期:2026-01-15 来源:紫荆 浏览量: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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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刚

大埔宏福苑一场世纪火灾,不仅烧出了楼宇安全的沉屙,更点燃了香港社会对系统性治理缺陷,尤其是建筑工程机维修工程监管缺陷的深刻反思。行政长官李家超提出的善后方向与原则,表面上看来是针对单一事件的应变之策,实质上却勾勒出一幅从“危机处理”迈向“制度重构”的求变治理路线图。特区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位议员提出的措施建议,既展现了特区管治者立法会紧密配合行政主导的快速反应能力,也揭示了香港在城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必须与时俱进地求变革新、造福于民的施政理念与发展路径。

特区政府宣布成立由法官主持的独立委员会,这一举措具有多重象征意义。具有法律背景的专业人士的介入,不仅能够确保调查过程的专业性与公信力,更向社会传递出“事实至上、法治为基”的明确信号。香港作为普通法系地区,司法独立历来是其核心价值,由法官主导事故调查,既符合程式正义的要求,也能有效规避“自己人查自己人”的质疑。

然而,独立调查的价值不应止于查明单一事件的真相。其更深层的意义在于,通过系统性的问题梳理,为香港的建筑安全监管体系做一次全面的制度体检。

香港楼宇老化问题积重难返,根据屋宇署数据,全港楼龄达5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已超过9000幢,且每年以约500幢的速度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火灾事故往往不是单一因素导致,而是监管漏洞、执法不力、业界陋习与业主意识薄弱等多种因素交织的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特首李家超将“完善相关法律制定与修订”与独立调查的建议直接挂钩,这体现了一种查找不足、“以调查促改革”的思路。过去香港不乏各类事故调查报告,但部分建议往往被束之高阁。此次政府明确表态重视委员会建议,特首亦强调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预示著调查结果将直接转化为立法与施政行动。这种“调查、追责、修例、立法、落实”的闭环若能得到落实,将为香港的公共安全治理开启新的治理模式。

当局就火灾善后的有力举措,共同构筑了一个从市场行为规范到业主组织监督的全链条监管体系。打击“围标”、偷工减料等不法行为,直指香港建筑业长期存在的痼疾。所谓“围标”,即多家承建商合谋操纵投标价格,导致业主只能选择报价虚高的承包商,这种现象在旧楼维修及部分公共工程中尤为常见。它不仅推高工程成本、加重市民负担,更因承包商可能通过压缩成本牟利而直接影响工程品质与安全。

对严重违法导致重大责任事故的相关企业采取“一票否决制”,禁止尔后参与相关工程投标竞标,标志著监管思维从“渐进惩戒”向“零容忍”转变。对于严重违规企业直接吊销资质,这种严厉措施若能得到切实执行,将极大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但这一制度的落实需要配套细则,如“严重违规”的明确定义、吊销资质的程式保障以及企业的申诉管道等,都需要在法律层面加以完善,避免权力滥用或产生不必要的市场震荡。

最为引人注目的,是特区政府对业主法团监管的强势表态。香港的业主立案法团制度源于《建筑物管理条例》,旨在鼓励业主自主管理物业。然而在实践中,部分法团因缺乏专业知识、管理混乱甚至与承包商存在利益勾连,导致楼宇维修工程品质堪忧。政府提出必要时可循法律途径“强制解散、直接接管或委任新法团”,这一举措实际上是对业主自治原则的有限度干预,体现了行政主导体制下“公共利益优先”、市民生命安全至上的治理理念的治理逻辑。

这种干预需要谨慎的法治平衡。一方面,政府确有责任保障公共安全,当业主自治失灵危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公权力的介入具有正当性;另一方面,过度干预可能损害私有产权与社区自主。因此,介入的条件、程式与时限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且应作为最后手段而非首选方案。香港的治理智慧,正体现在这种对“自治”与“干预”界限的精准把握上。

“吹哨人”理念的落实,为香港公共安全监管引入了社会共治的新维度。在建筑监管领域,业内人士往往最早察觉违规行为,却因害怕报复或缺乏举报管道而保持沉默。建立受法律保护的举报机制,采取物质奖励等形式鼓励内部知情者揭露不法行为,能够有效弥补政府监管的盲点。国际经验表明,有效的“吹哨人”制度需要包含三要素:完善的匿名保护机制、合理的奖励措施以及对报复行为的严厉惩处。香港若能在这些方面制定细致规则,不仅可应用于建筑安全领域,还可为其他行业的监管提供范本。

融入大湾区发展机制、扩大招标范围,是有效降低建筑及维修成本,提升香港竞争力的其中一个途径。允许大湾区内的建筑及维修企业参与香港工程竞标,至少能产生多重积极效应:一是通过引入竞争打破本地市场的隐性垄断,降低工程成本;二是借助湾区企业的规模与技术优势,提升工程品质;三是在融合过程中促进香港与内地建筑标准的对接,为长远合作奠定基础;四是通过区域融合发展,推动特区更好地融入并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然而,这一开放举措也面临现实挑战。两地建筑标准、执业资格、监管要求等方面仍存在差异,如何建立互认机制需要细致磋商。此外,还需考虑本地业界的承受能力,避免市场开放导致本土中小企业大规模淘汰。理想路径应是渐进式的,可先选取部分工程类别或特定区域作为试点,或者两地业界协同合作,或者需确保本地劳工优先就业,等等,积累一定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宏福苑火灾善后方案的价值,远超越单一事件的处置。它标志著香港特区政府识变应变求变,敢于破局,在公共安全治理上,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从“分散管理”转向“系统治理”。通过行政主导的积极干预,构建一个政府监管、市场自律、社会监督与区域协作四位一体的治理网络,展现了政府展现坚定的执法决心与高效的执行能力,也提出了市场主体的责任回归、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以及区域合作的务实推进。将不仅改善建筑安全状况,更能催生香港城市治理的深层变革,并加速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

香港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发展节点。过去的光环部分建立在法治与专业精神之上,而今天的挑战则要求这些优势在新的治理领域得到延续与创新。城市治理现代化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工程,而是需要持续努力的过程。宏福苑火灾是一场悲剧,但它也可能成为香港完善治理体系、重建安全城市的转折点。当独立调查厘清事实,严格问责彰显正义、制度修补防范未然时,这场火灾留下的将不仅是伤痛记忆,更是一个城市在教训中成长、在反思中前行的深刻印记。

香港社会应当珍惜这次危机带来的改革契机,以务实理性的态度推动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共同建设一个更安全、更宜居、更具韧性的都市家园。这不仅是对火灾遇难者的最好告慰,也是对香港未来安全稳定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

(作者系香港立法会议员,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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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艺宁 校对:蓝皓源 监制: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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