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陈曼琪
本人全力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十五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支撑。本人非常感谢最高人民法院接纳我去年提出的建议和支持香港中律协举办的培训班,派员主讲。
法律人才培训方面,本人建议完善大湾区律师制度,研究放宽港澳居民担任内地公司律师,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试点恒常化,联动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进行线上线下课程,扩大培训人数,提升我国在国际法治环境中的话语权。
报告彰显国家始终保障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合法权益,特别提及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本人建议以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研究建设跨境养老法治示范区,依托一站式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探索意定监护与养老信托深度衔接、完善跨境继承与遗产管理机制、便利化跨境协同承认与执行安排,探索内地承认执行香港持久授权书、港人内地物业抵押释放年金养老,进一步保障港澳台同胞养老权益,尤其是在内地养老而变成精神无行为能力的同胞。
报告第13页提及“港资港法港仲裁”的执行,这是个良好势头。本人建议打造河套合作区新型经济国际仲裁中心,并扩大 “港资港法港仲裁”适用范围至河套深圳园区的外资企业,深化“港资港法港仲裁”,发挥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服务枢纽的优势,对接“十五五”规划的高水平开放要求。
报告第15页提到持续打造纠纷解决优选地,目前内地仲裁发展态势良好,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进展显著,本人认为需紧跟新仲裁法步伐,更好发挥香港优势,协助内地仲裁企业出海,支持其在港设立分支机构,打造河套国际仲裁枢纽,汇聚高端仲裁、调解人才,巩固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助力国家涉外法治建设。
有关诉讼、调解与仲裁的有机衔接,据本人办案经验,建议两地协商解决跨境平衡诉讼及仲裁的问题。另外,要注意香港仲裁案件可能不承认内地行政决定的情况。
本人期望发挥香港所长,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完善。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执委、香港立法会议员,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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