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黄锦辉
今天听了《两高》报告,令人振奋。“安全”与“发展”是国家与社会前行的两大基石,两者密不可分。安全是发展的基础与前提,没有稳定环境,发展难以为继;发展则是安全的保障与动力,整体实力增强,才能更好应对风险。数字最具说服力,《报告》反映出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付出大量努力,成效一年比一年显著,切实维护了国家整体安全。
一如既往,与会人士不泛外国领事人员。我认为这安排极具关键意义,让国际社会清楚看到中国是一个高度安全的国家。在当前世界政治、经济环境动荡不安之际,释放这种信息尤为重要。尤其今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未来五年国家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因此《两高》报告为世界各国对中国的安全与营商环境注入了强心针。
今年《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智能经济新型态”,旨在把握人工智能发展机遇。我欣见《两高》报告亦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安全。其中包括:
1. 最高法院已善用人工智能赋能司法;同时审慎研发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坚持“辅助”定位,司法责任主体只能是法官。这一点是在未来“人机协作”世界中任何组织都必须遵守的金科玉律。
2. 针对创科发展,法院展现灵活思维,提到有案例以“先允许使用、后协商费用”促成双方和解,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值得一提的是设于香港的“国际调解院”(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ediation, IOMed),由中国倡议并与多国共同建立,是全球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致力以和平友好方式解决争议、处理分歧。最高法院的“调解经验”在香港可大派用场。
3. 最高检察院指出要“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我深表支持。随著国家“十五五”大力推动“智能经济新型态”,数码社会上的违法行为必然会增加,院方应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Al捉Al,更广泛利用技术。
4. 两院非常重视人才培训。未来人与人工智能将紧密合作,他们之间所产生的相关问题(如AI的道德、可信性、可解释性)绝不可掉以轻心。同时,推动全民教育亦至关重要,让社会大众具备基本人工智能素养与安全意识,形成“AI向善”的共识。
国家在“十五五”时期提出“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度提升”的发展目标,而“Al向善”正是安全与发展的基础。这一理念可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率先落实,以身作则。香港亦可从中借鉴,推动本地在人工智能应用与规范上的探索与实践。
(作者系立法会议员、香港中文大学工程学院副院长(外务)、香港专业及资深行政人员协会副会长,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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