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一题:预防学生误堕诈骗陷阱-紫荆网

​立法会一题:预防学生误堕诈骗陷阱

日期:2025-10-08 来源:政府新闻网 浏览量: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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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邱达根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的书面答复:
 
问题:
 
  据报根据警方最新数字,去年涉及内地学生的电话诈骗案共有327宗,损失总金额超过2亿3,000万元,平均每名学生被骗超过70万元,此外近日有来自内地的本港大学生怀疑因误堕假冒官员的电话骗局而蒙受损失,继而跳楼轻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今年首九个月涉及学生的骗案的以下资料:(i)涉及本地、内地和海外学生的电话及网络诈骗案宗数、(ii)涉及总金额和最高被骗金额,以及(iii)被骗海外学生主要来自哪些国家和地区;
 
(二)有否分析涉及学生的电话及网络诈骗案,包括骗徒的行骗手法、涉及哪些通讯软件或社交网络平台等;若有,分析结果为何,以及当局将采取甚么应对措施,包括会否联同本地流动网络及社交网络平台营办商等商业机构,推出加强防范学生误堕电话及网络诈骗陷阱的措施;若会,具体详情为何;
 
(三)会否与本港各大学商讨及制订有效措施,以加强本地及海内外留学生对电话及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包括要求学生在入学时必须参与指定的防骗讲座,并需通过相关考核等;及
 
(四)为提高青少年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当局有否检视现时在幼稚园、中小学及大学推广防骗工作和成效;当局有否制订具体目标,以厘定哪些防骗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更新,以及推行各项优化措施的时间表?
 
答复:
 
主席︰
 
  诈骗乃严重罪行。任何人干犯《盗窃罪条例》(第210章)第16A条“欺诈罪”,最高可判处监禁14年;若被控同一条例第17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最高可判处监禁10年。另外,任何人因诈骗得益而被控《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455章)第25条“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最高可判处监禁14年及罚款500万元。
   
  就议员的提问,经咨询教育局后,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警方最新数字,二○二五年首八个月共接获28 379宗骗案,损失金额为50.2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下跌1%及14.5%;当中涉及专上院校本地学生和内地学生的电话骗案分别为184宗及86宗,损失金额分别约为3,200万元及7,500万元。警方未有就学生涉及网络诈骗的个案数字作分类备存。此外,警方暂时未观察到针对海外学生的骗案有明显趋势,因此没有就此作分类统计。
 
  损失金额最高一宗发生于二○二五年四月的假冒官员电话骗案,损失超过1,000万港元。受害人为一名25岁内地大学生,于二○二五年四月至七月期间按骗徒指示将1,097万元分多次存入多个指定的本地银行帐户。警方于同年七月拘捕两名内地男子,并已起诉两人共三项“洗黑钱”罪。
 
(二)警方持续分析最新涉及学生的电话及网络诈骗案形势及情报,并定期发放最新的防骗信息,包括透过记者会、警队官方社交媒体帐号、守网者网站等平台向学生及公众介绍最新骗案手法。
 
  警方注意到近来涉及学生的电话骗案多涉及假冒外卖平台发送钓鱼短讯,指示受害人致电“假客服”,再诱骗其支付保证金以取消订单。至于网络诈骗案方面,不少诈骗集团透过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等平台,诱使学生参与虚假的“刷单”活动。警方反诈骗协调中心即时加强在网站及相关社交媒体平台发出防骗警示,呼吁公众切勿回拨短讯内的电话,如有怀疑应联系外卖平台的官方客户服务中心核实,并鼓励他们善用警方的“防骗视伏App”及“防骗易热线”。
 
  为加强防范学生及公众误堕电话及网络诈骗陷阱,警方一直与电讯服务及社交媒体平台营办商保持紧密沟通合作,包括透过电讯商派发防骗宣传单张,并会不时更新防骗宣传材料,提醒市民防范最新骗案手法。如发现有怀疑诈骗内容,警方会要求有关社交媒体平台即时移除,并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二○二五年一月至八月,有关平台已按警方要求,检视及移除超过67 000个诈骗内容。另外,警方于二○二五年八月与Facebook及WhatsApp的母公司Meta举行联合记者会,发布涉及通讯软件及社交网络平台的最新骗案手法,以及营办商的反诈措施,包括加强使用人工智能技术侦测和移除诈骗内容及帐号。
 
(三)教育局及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一直鼓励各院校透过不同渠道向学生推广防骗资讯,并为学生提供适当的支援。为提高本地、内地及海外学生的防骗意识和警觉性,各院校透过举办家长讲座、入学简介会、设立资讯专页和专责热线等提供防骗及反诈骗的资料。
 
  有见及内地学生因为不熟悉本港的制度、骗案情况、求助方法等,较容易成为骗徒的目标,警务处处长早前已透过全港大专院校去信新来港学生及其家长,呼吁特别留意及防范常见的骗案手法,并鼓励他们善用警方“防骗易热线”及“防骗视伏App”。警方早前亦与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及香港入境事务处共同制作防骗视频,展示骗徒常用的犯案手法,并自二○二五年六月起在各口岸、内地出入境办证大厅,以及小红书、抖音等社交媒体播放。警方亦与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协作,在内地举办多场分享会,向超过11 000名留学生及家长讲解防骗资讯。此外,警方与不同院校的内地生团体合办活动和讲座,以及透过他们发放防骗资讯。
 
  警方亦已推出“网上学习套件”,本地、内地及海外学生须观看图文和影片教学,了解骗案手法和应对建议,回答多项选择题,及格者可获发电子证书。为应对二○二五年新学年前后学生骗案的高峰期,警方已推出新版网上学习问卷,备有繁体中文、简体中文及英文版本,涵盖电话骗案、投资骗案、求职骗案手法和警方反诈骗协调中心资讯。香港多间院校已要求本地、内地及海外学生于新学年必须按时完成该学习套件或问卷方可使用校园设施(如图书馆和学习空间)。
   
  此外,警方于新学年前后举办超过30场防骗教育讲座和活动,吸引超过4 000名本地、内地及海外学生参与,当中包括加强宣传网上学习套件,并安排“乖巧宝宝防骗主题车”走访专上院校,向学生及教职员传递防骗信息等。
   
  警方早前与个别院校合作进行有关大学生诈骗认知的调查,收集逾3 000份回复,发现近85%受访者曾参与“网上学习套件”,而曾完成该学习套件的学生遭遇诈骗而有金钱损失的比率比未曾参与者低58个百分点。警方会继续鼓励专上院校的本地、内地及海外学生参与。
 
(四)因应社会的转变和资讯科技的发展,教育局持续检视和优化课程,与媒体和资讯素养教育和防骗意识相关的学习元素均蕴含在中小学的课程中,例如小学人文科、初中公民、经济与社会科和高中公民与社会发展科课程均包含资讯素养、谨慎辨析资讯真伪和处理个人资料,以及防范网络陷阱和风险等学习内容,帮助学生学会慎思明辨,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此外,教育局亦为学校提供《香港学生资讯素养》学习架构,以加强学校课程中与资讯素养相关的学习元素,推动学生健康地使用互联网、保护个人私隐及装备他们事实查证的技巧,提高学生的防骗意识和能力。
 
  为加强教师对科技罪案资讯、数据保安的认识,指导学生安全及正确使用互联网,教育局持续提供教师专业发展课程,支援学校推动资讯素养教育。教育局亦举办家长讲座,协助家长培养子女在日常生活合乎道德地使用创新科技,包括懂得保护个人私隐,养成运用资讯科技的良好习惯。
   
  针对幼稚园及中小学的青少年防骗意识和能力方面,教育局与警方协作编制教材,以提升学生在应用新兴科技时的安全意识,避免误堕陷阱。其中,警方自二○二二年起连续四年出版《青少年罪行志.师长攻略》,为教师及家长提供一套实用的工具教导学生常见罪行及应对方法。
   
  警方亦连续两年出版教育漫画特刊《黑金陷阱》及《黑白分明》,讲解“租、借、卖户口”的洗黑钱陷阱,并提供“师长攻略”专章,提供实用指引协助师长识别青少年涉案的征兆。为了让家长掌握最新的网络陷阱手法和趋势,警方定期透过“守网者”网页推出“给家长的信”,以真实案例讲解青少年和儿童可能面对的高危网络陷阱,并向家长提供建议,以提升辨识及应对网络陷阱的能力。
 
  此外,警方自二○二○年起推出防骗吉祥物“提子”,以亲民互动的方式解释骗徒的最新犯案手法及提供简单易明的防骗信息,并在各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以“提子”为题的防骗资讯,如《提子动画廊》绘本等,亦安排“提子”在线下与青少年及中、小学生互动,以宣扬防骗信息,包括安排“提子入校园”,并以防骗宣传车走访中小学校园。警方亦推出以幼儿为对象的《提子与我:提防骗子》绘本,向全港近1 000间幼稚园派发,帮助小童从小建立防骗意识。
   
  未来,政府将继续联同幼稚园、中小学、专上院校及相关持份者合作,并会持续透过不同渠道,收集不同持份者的意见,以回馈课程策划和实施,加强学生的防骗意识。科技日新月异,骗徒的手法层出不穷,政府将持续分析最新骗案形势及情报,并按需要检视和调整我们的反诈工作。

来源:政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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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皓天 校对:但红玲 监制:廖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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