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调查分科人员近日展开代号名为“促进行动”的专项反非法劳工行动,重点打击从事装修行业的非法劳工。当中,今日下午入境处特遣队人员在九龙区一个大型私人屋苑的5幢楼宇中搜查27个目标装修单位,于其中5个单位内,拘捕了九名非法劳工和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40岁香港居民雇主。
被捕非法装修劳工为八名内地男访客及一名经输入劳工计划来港男子,年龄介乎33岁至48岁。他们被截获时正从事不同工种的装修工作,包括前期的度尺、清拆以及家私装嵌等服务。调查发现他们的日薪大概为300港元至500港元不等,以现金出粮。
十名被捕人士分别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及“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现正被扣留调查。入境处会严肃跟进,并继续追查有关非法劳工的雇主及装修外判商,不排除会有更多人士被捕。是次行动为一连串行动中的一部分,相关打击非法劳工行动会继续进行。由今年2025年1月至7月期间,入境处共进行10737次反非法劳工行动,并拘捕近700名非法劳工。入境处会继续密切关注与非法劳工活动相关的罪行,分析相关罪行的趋势,并严厉执法,打击不同行业的非法劳工。
入境处强调,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同时,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在港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协助及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者同罪。另外,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根据《入境条例》,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由原来的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大幅提高至罚款五十万元和监禁十年,以反映有关罪行的严重性。而有关公司的董事、经理、秘书、合伙人等,亦可能需负上刑事责任。高等法院曾颁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