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控烟酒办)提醒市民,《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下禁止在公众地方管有电子烟烟弹、加热烟烟支等指明另类吸烟产品(另类烟)的规定将于明日(四月三十日)生效。
任何人士在公众地方管有指明另类烟,包括电子烟烟弹、烟油、加热烟烟支和草本烟,可被处定额罚款港币3,000元。如管有多于指定数量或涉及商业用途,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详情见下表:
| 行为 | 罚则 |
| 管有不多于指定数量的指明另类烟(即不多于5个烟弹/5毫升烟用物质或100支加热烟支或100卷草本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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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有多于5个烟弹/5毫升烟用物质或100支加热烟支或100卷草本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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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四年前(即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起)已全面禁止入口、制造、宣传、售卖和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烟,减低另类烟成为烟草商引诱市民特别是年轻一代上瘾成为烟民的机会。换言之,四年来社会上既无合法途径获得另类烟,亦不能从境外携带来港,在禁令生效前已购入作自用的另类烟产品亦应已于一定期限内大致消耗。明日起实施的管有禁令进一步完善对另类烟的整体规管,防止另类烟这类有害的烟草产品继续在本地流通,并从根本打击使用另类烟吸食毒品或有害物质的行为。
为宣传新控烟法例,控烟酒办编制各种宣传品(包括单张及海报),并透过电视宣传短片、电台宣传声带、在各类场所悬挂横额和海报、在公共交通工具、巴士站与港铁站张贴广告,以及增加社交媒体推广等,加强市民对新规定的认识。控烟酒办已于网页上载有相关资讯以及常见问题,供市民查阅;亦为旅客特别制作了宣传单张。控烟酒办已于条例生效前展开为期四周的宣传,于人流密集地区、入境口岸和旅游景点进行宣传活动,并与区议会合作深入各个社区宣传新法例,亦已与航空公司协调于机上广播加入阐述新措施的信息,提醒市民和旅客遵守控烟法例。
控烟酒办强调,现时并没有证据支持加热烟和电子烟等另类烟对健康的危害较少,或有助戒除烟瘾。相反,另类烟已被证实会释放许多有毒物质,令人致瘾、致病甚或致命。就加热烟而言,世界卫生组织(世卫)明确指出没有足够的证据显示它的危害性较传统烟低。电子烟方面,世卫指出电子烟中含有并释放出许多潜在的有毒物质,可致癌、损害神经系统或呼吸系统;长期使用电子烟可能会增加罹患各种心脏和肺部疾病以及癌症的风险。
政府呼吁吸烟人士尽快戒烟。市民可致电卫生署综合戒烟热线1833 183。热线由注册护士提供接听服务,为吸烟者进行专业戒烟辅导,并可转介至多元化的免费戒烟服务。
注:或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第3级罚款(即港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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