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台湾光复与铸牢两岸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紫荆网

田飞龙:台湾光复与铸牢两岸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日期:2025-08-15 浏览量: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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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飞龙

2025年是民族复兴大年,世界历史“东升西降”大年。这是抗战胜利80周年与台湾光复80周年的重大纪念年份。法西斯主义是人类大敌,也是中华民族大敌。在共同抗击法西斯的伟大斗争中,中华民族更加紧密地凝聚为一个认同度更高的民族实体、政治实体和文明实体,台湾光复属于中华民族团结凝聚的重要历史篇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台湾民众是中华民族整体抗战的重要生力军。

我们今日在“台独”分裂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勾结破坏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同属中华民族之血肉联系与共识基础的挑战下,更需要从中国与世界互动的大历史及中华民族现代成熟的政治高度充分挖掘台湾光复与中国抗战之民族共同体构建与人类和平发展的重大意义,为推进祖国完全统一进程凝聚思想共识和共同体力量。

一、台湾光复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及其国际法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共同反对日本法西斯的伟大斗争中,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与团结力空前高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成为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历史过程。从内地政治状况来看,共同的法西斯敌人和民族敌人为国共两党的联合抗战与政治团结提供了历史性契机和条件,促成了第二次国共合作。1938年的抗日战争逐步进入相持阶段,无论是毛泽东的“论持久战”,还是国民党政府的“抗战建国论”,都有着以中华民族利益为根本的民族共同体意识和责任伦理。抗日战争之胜利,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重要成果,而其中的关键成果之一就是台湾光复与中国国家复归统一。

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奠定了当代国际法秩序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为人类进入和平发展新周期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

其一,在反思和部分继承国际联盟体制的基础上构建了联合国体系,制定了《联合国宪章》,确立了联合国的三大宗旨,即和平、发展与人权;

其二,构建了以联合国安理会与大国协调为制度框架和程序机制的国际和平新秩序,为康德的“永久和平”理想进行进一步的国际法探索;

其三,构建了国际人权法体系,以《世界人权宣言》为宪章性文件,一定程度上整合了西方的自由人权观、社会主义的社会人权观以及东方国家的群体人权观,特别是张彭春先生作为人权委员会副主席力主将“良心”写入其中以制衡西方启蒙主义的“理性”,其文化来源正是中国儒家的“仁”;

其四,以联合国体制为基础构建了多边主义的世界贸易体制和争端解决机制,即WTO框架,有效推进了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制度性进展;

其五,确认和发展了现代国际法体系中的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和平共处、互惠互利等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准则,为反霸权和追求更为公正的国际新秩序提供了规范性的价值基础和制度方向;

其六,联合国系统及其推动下的国际争端解决、人权合作、发展援助、人道主义援助与文化交流互鉴项目和实践,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做出了重要的准备、铺垫、探索和引导,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建构性力量。 

台湾之光复,与中国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实质性贡献有关,与中国参与的有关战后世界秩序安排有关,在《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文件中均有关于台湾地位及归属的明确条文,而中国就是根据相应安排对台湾地区进行光复和治理的。两岸完全统一,是在世界反法西斯的重大历史意义和战后国际法秩序巩固的规范意义上体现中国对自身与世界伟大斗争和文明进步成果的正确认知和实践捍卫。

二、 两岸认同危机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国家统一意义

台湾问题是大陆内战遗留问题,也是二战后的国际法斗争问题。台湾问题之产生,与中国内战斗争及外部势力干涉密不可分。今天,两岸关系面临严峻风险和挑战,民进党“台独”分裂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相互勾结,封杀“九二共识”,顽固推进“去中国化”与“法理‘台独’”进程,寻求台湾的主权化与国际化,并在中美新冷战与全面关税战、贸易战条件下试图推动两岸的“大脱钩”,为“台独”做全面准备和支撑。这些现实挑战既直接威胁到中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威胁到祖国完全统一的大势与前途,也是对二战国际法成果的严重侵蚀与背叛。

正是在上述背景和挑战下,中国共产党从民族复兴和国家统一大局出发,提出了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并在二十大报告中确认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解决两岸统一问题的最佳方式,对两岸中国人和中华民族最有利。这里关于两岸关系发展与国家统一的思考,日益凸显了“中华民族”的基础和意象。从“九二共识”的完整意涵及两岸互动的默认历史文化共识来看,“中华民族”是内在于两岸中国人的政治认知和认同框架内的,甚至可以说中华民族认同作为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认同,要比对政治中国的现实性认同更为深刻和牢固。对国民党乃至于更多台湾民众而言,政治的“一中”或许可以“各表”,但中华民族认同只能“同表”。与具体政权及其认同相比,中华民族认同更具历史、文明和法理根基,更加牢不可破。但在既往的“九二共识”解释、运用与两岸各层次互动中,“中华民族”是默认的而不是凸显的,是偏于历史文化的而缺乏对政治认同的关联和强化。2024年的二次习马会提出的“两岸同属中华民族”以及铸牢两岸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命题,无疑深化拓展了“九二共识”中“一个中国”的历史与法理内涵,以“中华民族”关联和强化两岸属于“一个中国”的认同根基和深度,必然开启两岸和平统一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新空间与新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次习马会上明确指出:“必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关键是坚持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核心是对两岸同属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基本事实有共同的认知。”这里的“一个国家”从国际法和宪法来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里的“一个民族”就是中华民族。这就将“九二共识”的核心意涵清晰推进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根本层次。这是我国新时代民族理论和国家统一理论的最新进展,也是“一国两制”法理内涵的进一步丰富发展。而在大陆2024年新推出的铸牢领域“金教材”《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中,是这样定义中华民族及其范围的:“中华民族是中华大地各类人群浸润数千年中华文明,经历长期交往交流交融,在共同缔造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具有中华文化认同的民族实体;在今天主要包括中国大陆同胞、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等。”这就积极呼应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岸同属中华民族”的科学论断及其民族共同体建设与国家统一的重大意义。“台湾同胞”是具有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两岸和平统一的强大历史依据、法理基础和民心认同。

从法理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五个共同”的两岸关系法理观,即两岸同胞有“共同的血脉、共同的文化、共同的历史,更重要的是我们对民族有共同的责任、对未来有共同的期盼”。两岸民族共同体意识由此拓展为:同种、同文、同史、同责、同愿。     

“两岸同属中华民族”是对两岸关系之中华民族共同体属性的清晰表述,需要在共同性上进行具体阐释。以往两岸共同体性的表述中,常见的是“同文同种”、“炎黄子孙”、“两岸一家亲”等。这些表述当然是有根据的,也是耳熟能详的,但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之法理意义上还不够规范和完整。习近平总书记此次提出的“五个共同”完整阐释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对两岸关系的法理适用性,整合提升了既往论述包含的法理要素,可以作为新时代巩固深化“九二共识”之核心意涵“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和依据,并进一步奠定两岸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同性基础。   

从实践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坚定”的两岸融合式统一观,即:第一,坚定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第二,坚定共创中华民族绵长福祉;第三,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第四,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就提出了铸牢两岸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实践路径和政策方法,有利于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高度调整优化反“台独”、反干预、促融合、促统一的全面工作,开创两岸和平发展新格局与新秩序,牢牢掌握两岸关系的主导权与主动权。

三、以反法西斯精神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推进两岸完全统一进程      

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任务,更是世界反法西斯国际法成果的规范要求。无论是“台独”分裂势力主张的“去中国化”,还是外部干预势力推动的新冷战与台湾国际化,都是对世界反法西斯国际法成果的背叛,也是对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的侵犯,是中华民族之公敌,也是中国宪法之公敌,更是人类和平发展之公敌。今日之中国,不仅成为联合国体制与人类和平发展的最重要维护者和引领者,更成为反霸权、反美国“经济法西斯”与长臂管辖、推进全球南方正义斗争的先锋,是中华民族利益的最佳建设者,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佳推动者。在赖清德之“两岸互不隶属论”、“大陆敌对势力论”和“赖清德17条”的激进“台独”挑衅下,在美西方“以台制华”与特朗普美国全面关税战、贸易战的威胁下,我们更需要追溯、确认和发扬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国际法精神与成果,精准提炼台湾光复的国际法、宪法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之重大历史和制度意义,在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指导下,坚决开展反“台独”、反干涉、促统一的斗争与建设,牢牢掌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积极塑造祖国完全统一大势,以台湾回归与两岸融合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交出圆满答卷。

当下,“台独”党纲、去中国化、“两岸互不隶属”与所谓“团结国家十讲”是“台独”分裂势力制造和实施的分裂国家和分裂中华民族的反动思潮和政治行动,是对两岸同属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之基本事实与法理的颠覆性威胁,必须坚决反对、反制和斗争。二次习马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岸同属中华民族”论及“五个共同”、“四个坚定”的框架性论述,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两岸关系领域的明确适用和政策引导,是“一国两制”理论的丰富发展,也是国家统一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新课题。

以“民族一中”强化“政治一中”以稳固“九二共识”的历史与法理根基,以主场统一与主动治理促进两岸实质性融合发展,以融合发展凝聚两岸民心,以民心与民族团结作为两岸完全统一的最重要政治基础,这是中国人民再次实现“神圣”的国家统一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历史性进展的深厚文化根基与丰沛政治智慧。祖国完全统一的时、势、正义与秩序的主导权都在我们这边,铸牢两岸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课题与新实践蓄势待发,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进程坚定而有序地展开了。    

(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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