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小型无人机(修订)令》和《2025年〈1995年飞航(香港)令〉(修订)令》,将于明日(18日)生效,以推动低空经济的发展。
修订《小型无人机令》(第448G章)旨在扩阔现行规管制度,以涵盖重量超过25公斤但不超过150公斤的小型无人机。相关指引文件,包括已更新的《安全规定文件》和小型无人机通告,由明日起可于民航处网站查阅。
《1995年飞航(香港)令》(第448C章)的修订旨在促进各类非传统航空器在香港的试验,新增条文赋权行政长官在指明条件下批准进行非传统航空器的试验。有关进行非传统航空器试验的实务指引,将于明日上载至民航处网站。
在新规管制度下,规管小型无人机操作会采用风险为本模式。不同风险的小型无人机操作会按照小型无人机的重量和其操作风险水平而有相应的规管要求,包括小型无人机的注册及标签、遥控驾驶员的注册、培训与考核、设备、操作规定、保险等。
在新法例下,涉及较高风险的“进阶操作”须在飞行前事先获得民航处许可,并根据风险为本的规管模式,受更严格的安全规定所规管,以保障航空和公众安全。为方便业界运作和提交许可申请,民航处推出了各种便利措施,包括发出一系列的相关指引供业界参考,以及接受有相关经验的小型无人机操作人为各种进阶操作提交较长期的许可申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