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有效打击“太空油毒品”,警方18日起开始使用快速检测工具,并于同日在油麻地截查一名55岁本地男子期间搜出一粒电子烟弹。人员于现场使用快速检测工具,成功验出该粒电子烟弹含有“太空油毒品”的主要成分依托咪酯,遂以“管有第一部毒药”罪拘捕该名男子。
同日,警方亦于红磡截查一名31岁本地男子,并搜出四粒怀疑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遂以“管有第一部毒药”罪拘捕该名男子。
警方重申,根据香港法例第138A章《药剂业及毒药条例》,非法管有及售卖第一部药物均属刑事罪行,最高刑罚为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两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警方强调,对所有毒品活动零容忍,不法之徒企图利用另类吸烟产品掩饰“太空油毒品”注定会失败,市民不要心存侥幸。
政府计划于2月14日修订附属法例,并同日刊宪,将依托咪酯纳入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列为毒品管制。修例工作完成后,非法管有的最高刑罚是监禁7年及罚款100万元;贩运或非法进口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及罚款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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