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裁定罪成,判入狱20年。特区政府早前援引《香港国安法》及《实施细则》向高院原讼庭申请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关财产。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排期于7月8日处理。据入禀状披露,特区政府申请充公黎智英曾缴付的1200万元保释金和罚款、黎名下15个银行户口的资产,以及相关公司的资产和股权等,其中部分股权由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和长子黎见恩持有。入禀状显示,政府申请充公的资产和股权共涉款逾1.27亿港元。

据入禀状,本案原告为律政司长;被告黎智英。黎智英涉向香港科技园公司隐瞒黎的私人公司“力高顾问有限公司”(下称“力高”)租用将军澳工业邨处所,2022年被裁定两项欺诈罪成,被判监5年9个月及罚款200万元,黎其后提出上诉,今年2月26日获裁定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搁置判刑。另外,黎今年2月9日因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被判监20年,黎的法律团队表示不上诉。黎于2020年12月23日一度获准就欺诈案和勾结案以1000万元保释,但同月31日被撤销。
原告早前入禀高院,申请充公黎曾就欺诈案和勾结案缴付的1000万元保释金,以及黎就欺诈案所付的200万元罚款。原告亦申请充公黎智英名下10个汇丰银行户口、两个恒生银行户口,以及三个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款项,共涉款32298687.6元。
而原告申请“力高”及“LACOCK INC.”等18间公司的银行户口款项,共涉款12194760.31元,牵涉48个银行户口。翻查资料,黎智英勾结案的证供显示,黎曾把“LACOCK”股权转移给该案从犯证人陈梓华。
原告亦申请充公“力高”、“壹传媒有限公司”、“公明织造厂有限公司”及“Firm Way Investments Limited”等17间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入禀状显示,“力高”等公司被申请充公的部分股权由Mark Simon持有,“Firm Way Investments Limited”被申请充公的33.3%股权由黎见恩持有,被申请充公的股权共涉款逾71387961.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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