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傅健慈
在香港由治及兴的关键历史阶段,紫荆杂志社主办的第十届“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讨会在2月10日成功举行。本次会议旗帜鲜明地以“落实行政主导、提高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主题,汇聚了本港及内地众多顶尖的法律学者、政策专家与社会贤达。会议旨在共同回顾“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在香港的丰富实践,深入探讨基本法实施以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与面临的时代课题,并聚焦于香港未来的治理提升与发展转型。
本届研讨会以其鲜明的主题、深入的讨论和务实的取向,为香港的未来发展描绘了一幅清晰的路线图。这幅路线图的核心逻辑在于:“落实行政主导”是维护宪制秩序、确保管治稳定的“压舱石”与“方向盘”;“提高治理效能”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赢得民心的“转换器”与“推进器”;“推动高质量发展”则是实现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保障市民福祉的“根本目的”与“最终归宿”。三者环环相扣,相辅相成,统一于“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之中。
另外,本届研讨会不仅是一次承前启后的学术总结,更是在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家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香港内部社会深刻重塑的复合背景下,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再夯实、治理能力的再校准与发展战略的再谋划。此次研讨会精准把握了香港当前发展阶段的核心命题,其讨论深度与共识广度,清晰地标志著香港社会对“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的探索与实践,正从回归初期的制度奠基与平稳运行期,迈入以系统强化、效能驱动、质效优先为特征的深化优化新阶段。
落实行政主导:
筑牢“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宪制根基与权力核心
“行政主导”是基本法所设计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核心特征,亦是保障“一国两制”方针得以准确实施的关键制度安排。本次研讨会在此议题上形成了高度共识,即“落实行政主导”绝非空洞口号,而是关乎特区管治效能与长治久安的根本所在。基本法第四章以一系列条文(如第43、48、62条等)清晰构建了以行政长官为首、行政机关为主导的权力运行框架。这一设计既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特区授予的高度自治权,也确保了特区政权机构能够高效运作,对香港社会整体利益负责。
近年来的实践,尤其是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实施及选举制度的完善,从法律与制度层面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了这一宪制秩序。国家安全领域的决策与执行权、立法会组成及产生办法的确定,均深刻体现了中央依据宪法和基本法享有的全面管治权与对特区高度自治权的监督保障。这些举措非但不是对“一国两制”的背离,反而是正本清源,通过排除外部干扰和内部极端政治化操作的冲击,使行政主导体制得以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真正发挥其设计初衷。
研讨会上,学者们进一步指出,未来“落实行政主导”的重点在于制度化与效能化。这包括:进一步理顺并规范行政与立法机关之间的制衡与配合关系,建立更稳定、更具建设性的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减少不必要的政治内耗;优化行政会议的角色,强化其在重大决策前的统筹协调与政策论证功能;同时,需强化主要官员问责团队的执行力与协同力,确保政府施政意志能够从上至下贯通,政策目标得以有效实现。唯有真正夯实行政主导的权责体系,香港的管治机器才能强健有力,从容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提高治理效能:
构建现代化、精细化、回应型的良政善治体系
在巩固宪制根基之上,“提高治理效能”成为研讨会关注的实践焦点。治理效能是衡量一个政府是否成熟、是否现代化的关键尺规,它超越了简单的权力行使,深入到政策品质、执行效率、公共服务水准、社会动员能力及公众满意度等多个维度。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提升特区治理效能是一项涉及理念、工具、流程与人才的系统性工程。
在治理理念与工具上,特区极需引入并深化现代公共管理思维。这包括大力推动“数位政府”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慧等科技手段优化政务流程、提升公共服务便捷度与个性化水准,实现从“群众跑腿”到“资料跑路”的转变。同时,应全面建立以结果为目标的绩效管理制度,对公共财政支出、重大项目进展、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科学评估与动态监控,使政府运作更透明、更可问责。
在治理流程与社会参与方面,必须构建更加开放、包容、高效的决策与执行闭环。这意味著在政策制定前期,需制度化地拓宽咨询管道,不仅听取业界精英与专业团体意见,更应通过创新方式深入社区,了解基层民众的真实诉求与政策痛点。政策形成过程应增强透明度和解释工作,寻求最大社会共识,减少后期推行阻力。政策执行后,则需建立有效的回馈与评估机制,形成“问题识别—科学决策—公众参与—高效执行—效果评估—持续优化”的完整治理链条,从而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与社会凝聚力。
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建设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基石。面对国家“十五五”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公务员队伍不仅需要精通本地事务,更需加强对国家发展战略、宏观政策方向的理解与把握,提升跨区域协作与政策对接的能力。系统的培训、激励与考核机制革新,对于打造一支更具国家观念、国际视野、专业精神和服务热忱的公务员团队至关重要。
推动高质量发展:
开创香港由治及兴的繁荣新篇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本次研讨会面向未来的核心战略指引,它回答了香港在实现由乱到治重大转折后,迈进由治及兴的新阶段,“向何处兴”的根本问题。高质量发展,意味著发展模式要从过去某种程度上依赖传统要素和外部条件的路径,转向更加依靠创新驱动、内涵增长、绿色可持续及成果共用的新路。
其一,巩固与提升核心竞争力。香港的传统优势产业如金融、贸易、专业服务,需向更高增值、更创新化的方向升级。研讨会强调,必须进一步发挥香港普通法制度和国际化的独特优势,持续优化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特别是在争议解决法律服务、知识产权贸易与保护、绿色金融、金融科技等领域,香港有能力也有条件打造成为区域乃至全球的领导枢纽。基本法赋予的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是维护这一核心竞争力最坚实的法律保障。
其二,主动创造新的增长动能。中央支持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为香港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全新动力。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推进,不仅是空间意义上的拓展,更是产业发展模式的深刻变革。香港需要破除制约创科发展的制度性与社会性障碍,在科研资金跨境流动、资料安全有序流通、人才引进与配套、产业链上下游衔接等方面,勇于进行制度创新,与深圳及大湾区其他城市形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创新发展生态圈。
其三,确保发展成果惠及社会民生。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民的福祉。住房问题、贫富差距、青年向上流动、安老扶幼等深层次社会矛盾,必须在发展的过程中予以系统性纾解。研讨会指出,高质量发展带来的经济增量与财政资源,应更多投向民生短板领域,通过建设更多公营房屋、提升医疗服务容量与品质、推动教育体系改革、构建更完善的社会保障安全网等方式,让全体市民切实分享发展红利,增强社会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从而凝聚起支持发展、维护稳定的最广泛社会力量。
理论深化与路径协同:
为香港新阶段发展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本次研讨会不仅著眼于实践对策,也高度重视理论的引领与支撑作用。众多学者从宪法学、法理学、公共行政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视角,对“行政主导、治理效能、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链进行了深入的法理辨析与理论建构。例如,深入探讨了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行政主导原则与国家整体权力结构的关系、特区高度自治权行使的边界与责任;分析了提升治理效能所涉及的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理论在特区语境下的具体应用;论证了高质量发展目标与基本法中关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经济繁荣、改善民生等条款的内在统一性。
这些理论探讨至关重要,它们有助于构建一套既深深植根于中国宪法与基本法精神、又充分吸收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更紧密结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法学与治理话语体系。这套话语体系能够更清晰、更有力地解释“一国两制”香港实践的新发展,回应社会各界尤其是专业群体的理论关切,批驳各种片面或错误的论调,从而不断增强香港社会对“一国两制”的制度自信、道路自信,为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营造理性、建设性的社会氛围和学术环境。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香港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律与学术共同体,肩负著重要的时代使命。我们不仅是特区宪制秩序的坚定维护者与专业阐释者,更应是治理革新与发辗转型的积极建言者与推动者。只有继续坚定不移地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在中央的坚强支持下,持续巩固行政主导,全力提升治理效能,凝心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香港才能真正克服一切挑战,巩固并提升其独特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国家共同成长,携手谱写“行政主导固根基、治理增效促发展、优质繁荣新篇章”的壮丽画卷。这不仅是本次研讨会凝聚的共识,更是历史赋予当下香港的光荣责任与必然选择。
(作者系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法治・教育科技促进会会长、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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