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穆家骏
近日,巴拿马最高法院作出一项荒谬且令人震惊的裁决,以所谓“违宪”为由宣布某中国香港企业的巴拿马运河港口特许经营合约续约无效。笔者对巴当局罔顾事实、背信弃义的行径极度愤慨,并表示强烈不满。从国际法角度看,这一裁决几乎踩踏了当代国际经贸与投资秩序中的三个核心原则。
第一,国际法上的“契约必须遵守”(pacta sunt servanda),要求各国对已经缔结的条约与协定善意履行、不得轻易推翻。有关港企的合约已履行近30年,续约前后也获巴拿马审计部门及主管机构确认“完全履行合约责任”。在法律条文未变、无违法事实的情况下,单方面以“违宪”撕毁合约,是对法治与契约精神践踏。
第二,国际投资法中的“公平公正待遇”标准,要求东道国为外国投资者提供稳定、可预期、不武断的法律环境,尊重投资者的“合理期待”。巴拿马最高法院突如其来、缺乏充分法理说明,冒然否定已续约的特许经营权,属于典型的不稳定、不透明、武断的司法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期待,在国际投资仲裁实践中极可能被认定为违反公平公正待遇。更严重的是,此举已接近构成“间接征收”,即通过法律或司法手段实质剥夺投资者对投资的控制权与经济收益,若无充分、有效、即时的补偿,将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征收。
第三,国际法还强调“禁止滥用权利”,即主权国不得将自身权力以违背其原本目的的方式行使,损害他国正当权益。在未有法律基础变化的情况下,巴拿马最高法院以高度政治化的方式介入经营合约,明显有滥用司法权力、配合外部势力打压特定外国企业之嫌,与现代国际法对司法独立、法治稳定的要求背道而驰。
更令人不齿的是,今次裁决背后的霸权色彩。正如最新一篇“港澳平”文章指出,这是屈从霸权、为虎作伥的可耻行径。某些大国奉行唯我独尊的霸权逻辑,动辄以“国家安全”为幌子,将商业问题政治化,对他国进行经济胁迫。巴拿马作为主权国家,本应维护自身尊严与独立,却在霸权面前“跪低”,甘愿沦为地缘博弈的棋子。司法独立沦为笑话,国家尊严扫地,不仅让巴拿马人民蒙羞,也必让其在国际社会中进一步孤立。
中国香港企业在外依法经营,合法权益不容侵犯。这不仅关乎一家企业的生存发展,更关乎国家的尊严和底线。中国从来不惹事,但也从来不怕事。我们有足够的实力和底气来捍卫国际经贸秩序的公平正义。奉劝巴拿马当局认清形势,迷途知返,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愈行愈远。若一意孤行,执意为霸权火中取栗,最终必将在政治上、经济上付出惨痛代价,成为时代的弃儿!
(作者系全国青联常委、香港青年大专学生协会总干事、湾仔区议员,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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