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香港 谭耀宗
全国港澳研究会1月26日在北京举行“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促进特别行政区良政善治”专题研讨会,中共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出席研讨会并致辞,为特区政府坚持和贯彻行政主导,完善良政善治指明了方向。
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实践得到举世公认的成功,其根本原因之一在于坚守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而行政主导体制正是这一宪制秩序的核心特征。当前,香港正处在由治及兴的关键阶段,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转型升级的内在需求,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体制,不仅是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制度保障,更是凝聚社会共识、提升治理效能、深度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行政主导是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制度基石
夏宝龙主席指出,行政主导体制是香港基本法设计的核心要义,其本质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由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行使高度自治权,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这一体制既体现了国家主权原则,又兼顾了香港的历史传统和现实需求,确保了特区政权的有效运作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回归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行政主导体制是香港抵御风险、抓住机遇的“定海神针”。无论是应对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还是抗击新冠疫情、维护国家安全,特区政府在行政长官的带领下,依靠行政主导体制的效率优势,迅速调动资源、实施政策措施,守护了香港的金融稳定和民生福祉。特别是在2019年“修例风波”后,中央果断制定出台香港国安法、完善特区选举制度,推动香港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其背后正是对行政主导体制的坚定维护,确保了“爱国者治港”原则得到全面落实,特区政权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
坚持行政主导,核心在于维护行政长官的宪制地位和权威。基本法明确规定,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这一双重负责机制,决定了行政长官在特区治理中处于核心位置,能够统筹行政、立法、司法三个机关的关系,确保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高效性与统一性。当前,香港社会仍存在一些对行政主导的模糊认识,甚至有人试图以“三权分立”扭曲基本法原意,削弱特区政府的管治权威。对此,必须保持清醒认识:香港不是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实体,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各司其职、相互制衡,但始终以行政主导为前提,任何弱化行政主导的做法,都会导致管治效能低下、社会内耗加剧,最终损害香港的整体利益。
完善行政主导是提升特区治理效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坚持行政主导并非固步自封,而是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使其更好适应新形势下的治理需求。当前,香港经济发展面临产业结构单一、科技创新动能不足、青年向上流动管道收窄等深层次矛盾,破解这些难题,必须依靠一个高效、有为、负责任的特区政府。完善行政主导体制,就是要从制度层面为政府“赋能”,让特区官员“敢管、能管、善管”,以积极主动的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首先,要提升行政决策的执行力和政策连贯性。行政主导的优势在于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应进一步优化特区政府内部协调机制,强化政策局之间的协同配合,减少部门壁垒,确保重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能够快速落地、扎实推进。同时,要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和回馈机制,及时调整优化措施,增强政策的前瞻性和针对性,让政策红利真正惠及市场主体和市民。唯有政策执行高效、连贯稳定,才能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夯实良政善治的群众基础。
其次,要强化行政与立法的良性互动,提高立法效率。立法机关的主要职能是制定法律、批准财政预算、监督政府工作,其运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香港整体利益。在行政主导制下,特区政府应主动加强与立法会的沟通,通过政策简报会、专项磋商等方式,争取立法会议员对政府施政的理解和支持。立法会议员也应以香港发展为大局,理性审议政府提案,凝聚发展共识,提高立法效率,为经济发展提供及时的法律保障。近年来,随著完善选举制度后的立法会重回理性建设轨道,行政立法关系已显著改善,这一良好态势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以凝聚行政立法合力,共同推动良政善治。
再次,要提升特区公务员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施政水平。公务员是行政主导制的具体执行者,其素质直接关系到政府的管治效能。应加强对公务员的国家意识、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强化“一国”观念,培养胸怀“国之大者”的责任担当。同时,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公务员主动对接国际规则、学习先进经验,提升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专业服务等领域的专业素养,打造一支忠诚廉洁有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为香港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良政善治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行政主导是发挥香港所长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的关键路径
国家“十五五”规划是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期。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拥有“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高度开放的经济体系、普通法法律环境、广泛国际联系等独特优势,在服务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真正将“香港所长”与“国家所需”结合起来,行政主导体制是确保对接精准、执行有力的关键。
在对接“十五五”规划中,行政主导能有效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对接“十五五”规划的合力。香港社会多元,利益诉求各异,若无强有力的行政统筹,容易陷入“各说各话、各自为政”的困境。特区政府可通过成立专项工作组、咨询委员会等方式,广泛吸纳工商界、专业界、学术界和基层代表意见,凝聚社会共识,确保规划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行政主导能加强对政策实施的监督,确保资源向重点领域倾斜,避免政出多门、资源分散,让每一项举措都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香港的命运始终与祖国紧密相连,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体制,是香港“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也是香港抓住国家发展机遇、实现经济腾飞的关键所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进一步坚定对行政主导体制的制度自信,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积极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培育新动能、实现新突破。唯有如此,香港才能巩固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加快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让“东方之珠”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独特而重要的力量。

(作者系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香港再出发大联盟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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