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蔡志坚
香港国安法的制定与实施,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保障香港社会长期繁荣稳定,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近日,已解散的“支联会”以及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涉嫌“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的案件开审,是香港国安法的又一有效落实。
司法机关依法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既是履行法定职责,也是维护香港法治秩序与社会利益的必要举措。去年年底,香港特区高等法院裁定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串谋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等罪名成立。在此之前,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依法就“35+”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作出判决,45名被告依据犯罪事实和情节轻重,被判处4年2个月至10年不等的监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一系列判决彰显了法治的公正与权威,并向社会明确宣示:国家安全是必须坚守的底线,任何破坏香港繁荣稳定、挑战“一国两制”方针的行为,都将依法受到严惩。
笔者坚决支持香港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予以应有的法律制裁,并呼吁香港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社会防线,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推动“一国两制”实践沿著正确轨道稳步前行。
(作者是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委、香港岛各界联合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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