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会)今日(8月11日)宣布裁定100名选举委员会(选委会)界别分组补选候选人及10名选委会界别分组经提名产生委员的提名为有效。另外,资审会亦裁定八名选委会当然委员的登记为有效。
选委会界别分组获提名参选的候选人
就透过2025年选委会界别分组补选填补的93名委员席位,在补选提名期于8月4日结束时,选举主任共接获101份候选人提名表格。资审会在审查后裁定其中100名候选人获有效提名。有一名候选人因在提名期间辞世,故被资审会根据相关选举法例裁定提名无效。
选委会界别分组获提名产生的委员
至于经由指定团体透过补充提名产生共10名相关选委会界别分组的委员,选举主任共接获八份指定团体提名表格,涉及11名获提名人。按照《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选举委员会)规例》(第541I章)第12(2)条,资审会只须裁定有关界别分组所需席位数目的获提名人的提名是否有效。就此,资审会根据指定团体示明的优先次序,在审查后裁定10位获提名人的提名有效。其余额外获提名人士的资格,资审会不作审查。
选委会当然委员登记
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569章)附表第5J条,担任该附表第2A部订明的指明职位的人士可登记为选委会当然委员。如有关人士没有资格登记为当然委员或身兼多于一个指明职位,他/她可指定由在相关团体(就该指明职位而言者)中担任职位的另一人登记为当然委员。
选举事务处共收到八份当然委员的登记。资审会在审查后,裁定这八份当然委员的登记为有效。涉及的界别分组和指明职位如下:
界别分组 | 指明职位 |
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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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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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及卫生服务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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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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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事务处及相关界别分组的选举主任会通知所有当然委员登记人、获提名人及候选人有关资审会的决定。相关宪报公告一经刊登后亦会上载至选举网站( www.elections.gov.hk )及选举事务处网站。
资审会由政务司司长陈国基担任主席,并由三名官守成员(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及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及三名非官守成员(梁爱诗、范徐丽泰及刘遵义教授)组成。根据《基本法》附件一,资审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委会委员候选人(包括选委会的当然委员、获提名产生的委员及候选人)的资格。资审会就有关人士是否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