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颠覆案”于11月19日宣判,戴耀廷因策划颠覆国家政权被判监禁10年,黄之锋被判囚56个月,其他被告亦至少判囚4年2个月。李梓敬表示,该案件的审理过程及判决结果充分显示,策划及实施颠覆国家安全的行为,对国家及社会稳定构成了极大威胁,必须依法严惩。
李梓敬说,对此判决表示强烈支持,认为这是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必要举措。感谢香港的执法部门在此案中展现出高度的专业与果断,并成功将这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绳之以法。我们同时感谢中央政府在港实施香港国安法,为香港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框架,维护国家安全,保障香港的长治久安。
李梓敬又说,这一案件再次证明,国家安全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基石,任何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我们坚决支持司法机构和执法部门依法行事,并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一位香港市民和公职人员的责任。
李梓敬称,总结而言,该案判决和执法部门的专业行动,再次证明了香港的法治精神依然强大,并且在国安法的保护下,香港的未来将更加稳定和安全。
(作者系立法会议员,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