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今日(五月十一日)就提交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公约》)第四、五次合并报告拟订的内容大纲,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报告将呈交中央人民政府,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公约》向联合国提交的定期报告内。
《公约》于二○○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特区)正式生效。《公约》旨在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士充分和平等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疾人士固有尊严的尊重。
根据《公约》第35条的规定,各缔约国应定期提交报告,说明缔约国为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而采取的措施,供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委员会)考虑。香港特区政府于二○一八年提交《公约》在港实施情况的第二、三次合并报告,其后被纳入国家提交予联合国的第二、三次合并报告,并于二○二二年由委员会审议。
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发言人表示:“我们会汇报自上次报告以来,在香港特区实施《公约》的具体情况。我们亦会在报告内回应委员会在二○二二年审议香港特区的报告时发表的结论性意见所提出的关注事项和建议。”
公众咨询期由今日起至六月三十日。劳福局将联同康复咨询委员会于咨询期内举行公众咨询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表达意见。公众咨询会的详情及报名方法已于劳福局网页( https://www.lwb.gov.hk/tc/highlights/UNCRPD/index.html )公布。
发言人说:“我们会归纳在咨询期收集的意见以供相关政策局及部门参考,并在拟备第四、五次合并报告时考虑这些意见。”
根据《公约》提交的第四、五次合并报告拟订的内容大纲载于劳福局网页( https://www.lwb.gov.hk/tc/highlights/UNCRPD/Publications/Public%20consultation%20paper_Chin.pdf )。
如有查询,可传真至2543 0486或电邮至 uncrpd_consultation@lwb.gov.hk 与劳福局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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