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帐号持有人:你每个月给我三千元,我租借外卖员帐号给你用
非法劳工:或者你派单给我,我假冒是你去送递外卖,你再把收入分成给我吧
停一停!你知不知道租借外卖员帐号或者派单给非法劳工使用,帐号持有人也是犯法的!
入境处特遣队早前在全港多区展开代号“光影”的反非法劳工行动,拘捕了 12人:
- 8名南亚裔免遣返声请人士(非法劳工),全部持有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
- 4名香港居民,涉嫌出租外卖员帐号或派单给非法劳工送递外卖,从中获利
提提大家:根据《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劳工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港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协助或教唆者同样需要承担严重刑责。
举报途径:市民如怀疑有人涉及非法劳工活动,可致电举报专线 185 185、传真、电邮或透过“网上举报违反入境条例罪行”表格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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