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署控烟酒督察近期到边境口岸加强宣传教育,向入境旅客讲解本港即将生效的“管有另类吸烟产品”禁令。
控烟酒督察重点提醒大家:
由2026年4月30日起,任何人在公众地方:
禁止管有指明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烟弹、加热烟支和草本烟);
吸食、携带已启动的另类烟或使用相关产品,将视作管有并违规,可被定额罚款3,000港元。
任何人进口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加热烟及草本烟,更违反《进出口条例》,最高可判处罚款200万港元及监禁七年。
经常往返香港和中国内地的朋友,记得留意法例更新!
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网站:
https://www.taco.gov.hk/t/tc_chi/index.html
戒烟应用程式:
https://www.livetobaccofree.hk/tc/free-quit-tools/download-quit-ap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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