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法律不容危害国安行为

邓炳强:法律不容危害国安行为

日期:2026-02-09 来源:紫荆号 浏览量: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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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法庭裁定黎智英所犯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属罪行重大。法庭的定罪判决和判刑彰显法律的正义,维护香港核心价值,也说明法律绝不容许任何公然伤害国家和同胞、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香港乃法治之地,无人可凌驾法律。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今日就黎智英和另外八名被告,以及《苹果日报》相关三间公司被控共三项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定罪作出判刑。

邓炳强向传媒表示,判刑清楚显示法庭认同被告所犯的罪行非常严重,必须严惩。法庭今日颁下的判刑理由指出,黎智英是案中的主脑和推手,多次亲自勾结外国势力,考虑到他在案件中的角色属于罪行重大,法庭最终重判他监禁20年。

法庭裁定本案的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属于最严重的级别;而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属于罪行重大。

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所有被告仍然继续犯罪,甚至在被捕后仍然没有立刻停止。

邓炳强指,黎智英及其团伙作恶连连,过去多年以假消息、假新闻误导市民、荼毒青年,甚至煽动仇恨、宣扬和美化暴力,并为反中乱港分子提供资金,引发港版颜色革命,令全港市民受到无尽苦难和创伤。法庭对本案的定罪和判刑正好说明法律绝不容许任何公然伤害国家和同胞,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他强调,法庭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不受任何干涉,更绝无任何政治考量,所谓政治检控的指控属子虚乌有。此外,黎智英案与新闻自由完全无关,本案的公开审讯已揭示黎智英是亲自操控《苹果日报》。

邓炳强又说,虽然黎智英及其团伙已受到法律惩罚,但从法庭审讯、裁决,以至判刑理由,都揭露香港特区仍然面对国家安全风险,包括外部敌对势力一直藉本案抹黑攻击特区政府。

特区政府会继续坚定不移、无畏无惧地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来源:紫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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