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庭裁定壹传媒创办人、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全部罪成。今日(2月9日)与其他8名认罪被告被依法判刑,黎智英被判囚20年。
是次判刑,昭显香港法治制度的公平公正,法治精神的核心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黎智英触犯一干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其犯罪行为证据确凿,香港法院之前经过156天公开聆讯,审查逾2,220项证物、8万页文件后依法定罪,审判全程公开公正,充分体现香港司法制度的独立性和公平性。对于外部势力把香港司法程序政治化和抹黑《香港国安法》,我们表示强烈反对!
今次对反中乱港主谋的依法严惩,亦向社会传递清晰强烈的信号——“国家安全底线不可触碰”。凡是参与涉及国家安全的罪行,必会被法律追究到底,最终承担刑责后果。香港的繁荣稳定,离不开国家安全的坚实保障和法治社会的有效运行。司法机构依法对一众反中乱港事件的主要策划者和参与者作出严肃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体现了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捍卫法治核心价值的坚定决心。
黎智英被判刑,亦为过去香港经历的乱局划上完整句号,香港将会乘风破浪,踏上“由治及兴”的坦途,全力拼经济、谋发展,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为国家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沪港社团总会会长
林建康
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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