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王俊
想必是久住乡野的缘故,红蓼的性子颇狂野。它故意不走直路,沿著低洼的溪边、沟边或是滩头,四处蔓延。人走在陌上,见之,不由叹道:“这厮是个霸道的主。”可不是吗?红蓼恨不得多生几只脚,抢占更多的地盘。而且,只要是红蓼生长的地方,几乎看不到其他植物的身影。人再瞧一眼红蓼,呵,瞧出门道了。水边那一片红蓼酷似游龙戏波图。人群中走出一个中学生,嗤之以鼻。不怪中学生无礼,《诗经》中早有记载:“山有乔松,隰有游龙。”游龙即是红蓼,别名狗尾巴花。
红蓼的枝茎颀颀,叶子疏密有致,其味辛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释名》曰:“蓼类皆高扬,故字从翏,音料,高飞貌。”而夏纬瑛《植物名释劄记》称,“‘熮’字作剧烈辛辣之意,入口戟刺喉舌,犹如火之灼热。”读两人的文字,觉得他们在共同作一幅红蓼图,一个赠予其形貌,一个赋予其秉性。如果再添上三两只扑翅的蜻蜓,那就更完美了。秋天长水,红蓼以清远的姿态,明媚岁月。
夏天的傍晚,吃过饭,我们便把竹床抬到院子里去乘凉。院子里草木多,蚊蚋隐伏其间。每到此时,母亲就提著镰刀到水边割回一捧红蓼。红蓼丢进火盆。枯枝的火星熏烤红蓼的枝茎和叶,逼出它体内的辛辣气息。在浓稠的熏烟中,红蓼与蚊蚋短兵相接。究竟还是红蓼棋高一著,蚊蚋溃不成军。偶尔,我们小孩沉不住气,不慎吸入一口熏烟,红蓼的辛辣气味在喉间和肺部乱窜,呛得我们咳嗽不停,涕泪满面。这让我想起卧薪尝胆的典故:“目卧则攻之以蓼。”越王勾践在深夜,常点燃红蓼,以辛辣气息薰蒸眼目,驱赶困意。他时时刻刻警醒自己不得懈怠,不要忘记家仇国恨。
秋天的一滴露落进村庄里,安放在红蓼心底的花信露出端倪。在山河岁月中,它已经占得了一席之地,是该放慢脚步,享受时光。红蓼绝对是一个事业心强的女子。年轻的时候,累死累活打拼,等到中年,突然觉得爱自己才是最好的生活态度。红蓼从秋天手中借得胭脂和衣衫,开始梳洗打扮。慢慢地,它茎干上的红愈发浓烈,吐出一穗穗艳丽的红花,灼灼耀眼。那是一场盛大的花事。红蓼将所有的深情都投入到花事当中,它点燃了秋天,火势越来越大,若不是水阻挡,想必红蓼一定会烧到天边去。“秋波红蓼水,夕照青芜岸”,在秋天,水边若少了红蓼,是不是意味著秋天的况味也无迹可寻。
一俟深秋,红蓼见衰意。在瑟瑟的风中,枝叶显出委顿之态,已然没有往日的新妍。可是,枝枝叶叶,苍茫幽远,是铁马冰河的悲壮,更是李老十《十万残荷》中的万千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