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慧敏:“内企出海专班”要与港专业服务强强联手

简慧敏:“内企出海专班”要与港专业服务强强联手

日期:2025-09-29 来源:紫荆号 浏览量: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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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贡献全球经济增长超过三分之一,是香港发展的最大机遇。笔者一直倡议香港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多个角色中必不可少的是招揽内地企业利用香港“走出去”。乐见《施政报告》提出,成立由商经局长督导的“内地企业出海专班”;同时由律政司副司长推广香港法律服务,协同会计、金融等专业服务为内地企业出海提供支援。

港法律有利“引进来”与“走出去”

事实上,如“一带一路”专员所言,不少内地公司多视香港为出海的首个停靠站,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区域总部或者进行上市,希望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作为自身境外发展的主要桥梁,统筹协调跨境资金调拨、税务、贸易等日常经营活动,实现区域化甚至全球化发展。在此过程中,香港的法律、会计、金融等专业服务素以“协助客户达成交易”见称,特区行政长官给予律政司副司长的重要任务可谓恰逢其时,必定能将商经局长一直计划整合的“香港队”优势进一步发挥。

今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于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登记设立的香港、澳门投资企业协议选择港澳法律为合同适用法律或者协议约定港澳为仲裁地效力问题的批覆》(《批覆》),将“港资港法”适用范围自前海扩展至在深圳、珠海登记设立的港资企业,实现大湾区内首个跨城政策突破,为港资企业(包括总部位于外国而在香港成立后到深圳和珠海登记的企业)提供订定合同更灵活的法律选择,有助将外商“引进来”投资。“走出去”方面,香港作为国家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与国际商业交易规则相接轨,内地企业通过香港“出海”,可选择香港法律作为对外投融资合同适用法律,有助降低跨境投融资的法律风险。

此外,国家司法部于9 月16 日宣布支持在香港组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联会”,这一重大利好消息体现国家对香港法律专业的重视,将进一步促进三地律师的专业交流与协作,共同“做大个饼”,为企业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在争议解决方面,“港资港仲裁”亦迎来重大进展。根据《批覆》和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港资港仲裁”适用范围扩展至大湾区内地九市设立的港资企业。
建构国际争议解决平台

香港的仲裁制度位居世界先进之列,《仲裁条例》参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订立,具高度公信力。此外,国际调解院总部预期可于2026年初或之前在香港开幕,成为全球首个专门通过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而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仲裁法》,允许香港仲裁机构进入内地自贸区设立业务机构,国家的仲裁机构也可“走出去”开展仲裁活动。

国家司法部资料显示,中国律师事务所在3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207家分支机构,近5年来办理涉外仲裁案件1.6万件,标的额达到73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积极发展必定能进一步强化香港亚太区国际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

总括而言,要充分发挥香港“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的重要角色,“内地企业出海专班”必须与法律、会计、金融等专业服务界加强协作,未来要加强组织和协同,方能让香港在内地企业“出海”的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转载自:明报《Money Monday》

来源:紫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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