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今日(九月十九日)继续积极跟进两名市民到中环一间名为「Bioscor Hong Kong」的处所接受静脉输注后,出现怀疑败血性休克的事件,已指示公司负责人立即停止提供相关高风险医疗服务,并主动联络所有近期曾在该处所接受静脉输注的顾客,跟进他们的健康情况。卫生署已通知医院管理局提醒急症室留意相关个案,亦已通知私家医院,如怀疑遇到其他相关个案,应向卫生署通报。至今,卫生署暂未发现其他严重个案。
卫生署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包括引致两名市民出现严重反应的原因,以及有关静脉输注产品的来源。卫生署会继续与警方保持联络,并采取适当跟进。
《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条例》)下含有烟酰胺单核苷酸(英文名为Nicotinamide Mononucleotide或NMN)为有效成分并供注射入人体的制品属药剂制品,必须获得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后方可在香港销售或供应。NMN同时亦属处方药物(即附表3毒药)的第1部毒药,须在医生指示下使用,只可在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凭医生处方购买。
根据《条例》,非法售卖或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政府成立的私营医疗机构规管检讨督导委员会已于二○一三年十一月接纳其辖下的区分医疗程序和美容服务工作小组呈交的报告,当中建议某些程序因其风险只应由注册医生/注册牙医施行,包括涉及注射的程序、涉及以机械或化学方法在皮肤表皮层以下进行皮肤剥脱的程序、高压氧气治疗和漂牙。任何人士如非注册医生/注册牙医,便不应施行上述程序,否则可能会因触犯《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或《牙医注册条例》(第156章)而被检控。
在宣传教育方面,卫生署已透过其网页及社交媒体,向市民提供有关区分医疗程序和其他服务的资讯,列明只应由注册医生或注册牙医施行的程序,并提醒市民在决定接受医疗程序前,应先了解有关程序的详情、潜在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以及征询注册医生或注册牙医的意见。
另外,卫生署亦会发信给注册医生,提醒他们在其专业执业范畴内施行相关程序时,须确保提供的药物符合法例注册的要求,以及严格遵守香港医务委员会发出的专业守则。
卫生署提醒市民,任何注射程序只应由本地注册医生施行,消费者应了解医生的全名,并查阅香港医务委员会注册医生名单,同时接受注射前应查询施行人员其专业资格和相关资历。进行注射程序前,应注意以下健康建议:
注射前,先接受医生诊症,了解程序详情、潜在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征询医生的意见,作知情的选择;
来源不明的针剂没有品质及效果保证,应拒绝接受注射;
如曾对该注射针过敏,或拟注射部位有感染发炎,不应注射;
如获美容服务提供者转介至医生施行程序,应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供医生全名,了解其专业资格和相关资历;及
如出现感染病征,如发烧或感不适,应立即求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