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政府采购机制专责小组今日(21日)举行首次会议,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库务)黎志华和政府物流服务署署长陈嘉信在会议后会见传媒。陈嘉信表示,今次涉嫌诈骗案件凸显了全面审视及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的需要。物流署将全力配合审计署及专责小组,尽快完成检讨并落实建议,明白今次事件引起社会对政府采购制度的关注及相关人员对饮用水安全的疑虑,承认物流署在程序上确有不足,谨此向公众致歉。

陈嘉信表示,物流署将全力配合专责小组,审视现行政府采购机制,并在检讨完成后尽快落实相关建议,以完善采购机制。今次事件显示,现行采购机制在防范蓄意诈骗的投标者方面存在不足。初步了解,涉嫌诈骗的公司可能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部分真实文件,亦或提交伪造文件,以符合招标要求。这导致物流署人员在审查文件时,未能及时发现潜在的造假问题。因此,在今次检讨中,会特别关注如何协助人员提高警惕,防止类似诈骗情况再次发生。
陈嘉信称,过去数天,此事件每日均有新进展,物流署人员忙于处理相关善后工作,包括协助警方及其他执法部门调查、回应传媒查询,以及处理因终止合同的善后安排。例如,需为港岛区及部分离岛区的政府办事处安排新供应商提供饮用水,并联系其他政府部门,终止与该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有关的合同。
陈嘉信指出,他于周二与审计署人员举行了详细会议,介绍物流署现行采购机制,协助审计署审视机制并加快完成相关工作。他称,留意到昨日有新闻报道提及审计署2012年的报告,当中指出物流署在采购樽装饮用水时曾提出三项加强质量保证的措施。
他强调,这些措施已全面落实并作出多项优化,包括:
现行招标条款规定,若投标者在截标前36个月内,曾在其他政府合同中发生重大违约,其标书将被取消资格;
现行合同条款明确要求樽装饮用水供应商提交令当局满意的应变计划;
同时现行合同条款要求供应商每两个月提交由独立认可实验室发出的水质测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