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锦良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系统整合了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并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制度与实践成果以法典形式确立下来。这部法典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了新时代要求,更反映了人民的共同意愿。

践行全过程民主,法典内容严谨完善
草案经过三次审议修改,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立法内容与过程均符合宪法规定和精神,本人对此表示完全支持与赞同。
确立基本国策,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的生态环境法典,旨在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与生态权益、维护生态安全,并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借鉴法典精神,推动香港绿色发展
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定,不仅保障了国家高质量发展,也为香港的绿色经济与生态保护提供了重要借鉴。特区政府积极回应,在施政报告中提出建设绿色低碳生活环境,打造绿色科技基地。政府正推动绿色创科成果商品化,支持换电型电动车及相关技术发展,并持续推动建筑物减碳。
香港的减废回收项目如“绿在区区”成效显著,转废为能 I·PARK1(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1期,坊间俗称石鼓洲焚化炉)设施已陆续投入服务,第二期的建设亦将展开,首间现代化循环再造纸浆生产设施也已开始试运。这些举措,都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高度契合。
肩负双重责任,厚植生态文明教育根基
作为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我们肩负“双重责任”,必须深刻领会生态环境法典的精神,支持并配合特区政府环保工作,积极参与美丽中国建设。此外,法典总则中明确指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将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作为香港的教育工作者,我深感言传身教的重要性。我们应当积极宣传国家生态环境法律的精神,让香港教育界同仁更深入了解国家在该领域的最新发展与政策措施。更要努力在教学实践中,培育青少年的环保意识,让他们从小养成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的习惯。让我们以教育之力厚植香江的生态根基,以生态共识凝聚全民力量,共同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新篇章。

(作者系港区人大代表,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今日热搜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