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政策简报会上,当局正式报告基于“欠缺所需的社会支持”、“当前经济充满挑战”、“经济转型带来压力”及现届特区政府推行的各项减废回收工作已见明显效果,决定维持暂缓实施垃圾收费,并表明本届特区政府任内不会重推。特区政府未来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完善回收网络、与行业紧密协作及善用市场力量发展环境基建,继续推动减废工作。
诚然,垃圾收费只是减废的其中一种工具,并非唯一手段,在主流民意和当前的诸多挑战下,减废回收策略必须因时制宜。然而,要达致2035年“零废堆填”的目标,特区政府的减废政策必须具持续性,并提出有效的替代方案,方能体现特区政府“审时度势、初心不改”的信念,并进一步推动全民减废。
尽快落实生产者责任计划
今年7月通过的《2025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产品(杂项修订)条例》(《条例》),为“市场主导模式”的生产者责任计划订立共同法律框架,是一项有效的替代手段。该共同法律框架要求生产者承担相应责任,并透过回赠机制鼓励市民参与回收。从“用者自付、能者多付”角度看,确实比垃圾收费更具针对性,亦因而更能获得社会的接受。
《条例》尚有多项关键细节有待厘清,包括按重量计算的回收目标达标率、与“绿在区区”等现有计划的协同效应及如何避免潜在利益冲突等。当局日后将通过“先审议后订立”的方式,在制订塑胶饮料容器、纸包饮品盒、电动车电池、车辆轮胎和铅酸电池(“附表12产品”)的“个别产品规例”(附属法例)时进一步确立。期望当局在《条例》通过后约1年内积极与持份者沟通,并如局长在政策简报会上所承诺,在2026年中就塑胶饮料容器、纸包饮品盒、电动车电池的附属法例向立法会提交相关计划,并按“成熟一项、推进一项”原则,尽快由本届特区政府落实执行。
持续完善回收网络
根据当局文件,多项调查显示,超过九成受访市民表示愿意主动参与减废回收;大多数受访者认为特区政府的优先工作是设置更便利的回收设施及加强减废回收的宣传和教育。
事实上,不少市民反映,住所的物管回收设施是他们最方便的回收点。尽管当局文件表示政府去年6月推出的《减废回收约章》(《约章》)至今已有约930个私人住宅处所参与,但根据当局回复笔者今年4月30日书面质询的数据估算(当时有858个私人住宅处所签署《约章》,占有物业管理公司/业主立案法团/居民组织的私人住宅住户总数约41.7%),现时930个私人住宅处所的比例只约45.2%,参与率仍未过半。此外,《约章》不具法律约束力,物管业界未被纳入《条例》规管范围,既无法律义务设立回收点及提供回赠,亦缺乏关键绩效指标评核回收目标,如何体现特区行政长官所强调的“以结果为目标”?因此,要完善回收网络,当局必须强化物管业界在回收链中不可或缺的角色,适时推进曾拟修订《废物处置条例》(第354章)的工作,立法规定物管业界参与回收工作。
特区政府以务实态度维持暂缓实施垃圾收费的同时,应积极与持份者沟通,推动替代方案,于2026年中提交附属法例以落实生产者责任计划,建立完善的回收链,并加强宣传教育,让社会看到特区政府初心不变及减废政策的延续性。唯有从源头减废到末端回收建构完善的绿色经济生态链,才能持续推动循环经济,迈向2035年“零废堆填”的目标。
转载自:明报《Money Mon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