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杂志(记者 孙艺宁)12月4日香港报道:为使社会各界对《宪法》、基本法、国家安全相关法例,以及《宪法》与基本法共同构成的特区宪制基础和秩序有更深切的了解,香港特区政府今日(4日)联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合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并由励进教育中心担任支持机构。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国家的重要标志和象征,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宪法》同时是香港特区的“根”和“源”。《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宪法》第六十二条亦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正是根据上述《宪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才得以成立。《宪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为香港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政策提供了坚实的法理基础和宪制依据。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订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增强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今年的12月4日正是“国家宪法日”成立十周年的重要日子。
为深入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今年的座谈会以“宪法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




同日,座谈会设主题演讲及对谈环节:主题演讲环节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莫纪宏教授作主题演讲;对谈环节则由励进教育中心理事会理事梁爱诗主持,并邀请港区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立法会议员廖长江,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王鸣峰资深大律师共同探讨《宪法》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所担当的重要作用,以及香港在当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宪法》、基本法及国家安全相关法例不但对“一国两制”行稳致远至关重要,对特区社会民生经济发展以至市民的日常生活亦十分重要。因此,呼吁市民各界届时踊跃观看座谈会,以对相关情况有更深切的认识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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