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医疗券计划(医疗券计划)目的是为合资格长者提供财政诱因,让他们选择最切合他们健康需要的私营基层医療服务,为他们在现行公营基层医療服务以外提供额外选择。长者须出示有效香港身份证(或豁免登记证明书),并亲身接受参与医疗券计划的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才可以使用医疗券。
为方便长者可以更灵活地善用长者医疗券(医疗券),政府在二○二三年七月容许配偶共用医疗券。长者及其配偶(双方均为65岁或以上的长者)只需在其中一方使用医疗券支付医疗服务时,一同亲身到访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执业地点,便可登记连结双方的医疗券户口。完成户口连结的长者及其配偶可在自己的医疗券户口内余额耗尽后,使用其配偶户口内的医疗券余额。每次使用配偶的医疗券时,长者须向医疗服务提供者出示其配偶最新的香港身份证(或豁免登记证明书)的副本以作核对。
截至二○二五年十二月底,已有超过17万8千对长者配偶(即约35万6千名长者)已登记连结医疗券户口,期间共用医疗券的交易宗数超过67万宗,涉及申领金额约4亿1千万元。
长者离世后,根据医疗券计划,其户口内的医疗券即告失效,即使已登记配偶共用医疗券,其户口内的医疗券余额并不会转移至在世长者的医疗券户口,或当作遗产交予任何人。任何人士不得利用已离世长者的身份证明文件使用已离世长者的医疗券,包括已登记共用医疗券的长者亦不得利用已故配偶的身份证明文件共用其医疗券,否则均属违规,并可能被控诈骗等罪行。
此外,截至二○二六年四月底,卫生署发现有31宗个案的相关服务提供者违反计划协议内有关容许配偶共用医疗券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对于这些个案,卫生署会按情况采取适当的行动/措施,包括向有关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发出劝谕信/警告信、停止发放申报款项及追讨已发放款项等。
资讯系统方面,卫生署已与入境事务处建立已登记死亡个案资料通报机制。若长者离世,该长者在支援医疗券计划运作的医健通(资助)系统中的户口将即时失效,其配偶不能获取或转移已故长者名下的医疗券余额。鉴于大部分长者于公立医院离世,为进一步提升通报效率,卫生署已于二○二四年六月起与医院管理局建立每小时离世资料通报机制。若已登记医健通的长者于公立医院离世,医健通(资助)系统中的医疗券户口会即时被冻结,任何人士不能再使用已故人士的医疗券。
为确保公帑得以妥善运用,卫生署设有监察机制,主动调查和处理举报。卫生署会严肃跟进所有个案,并会将怀疑涉及诈骗或作出虚假声明的个案转交执法机构调查。自推行配偶共用医疗券安排以来,截至二○二五年十二月底,卫生署透过监察机制共发现约383宗怀疑使用已故伴侣医疗券而需进一步跟进的个案,涉及524宗交易,占连结户口的总交易宗数约0.08%。在需进一步跟进的383宗个案中,351宗经卫生署初步调查和核实后已转介予警方跟进调查,其余32宗个案尚在卫生署初步调查和核实当中。在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时,政府均会全面审视每宗个案的实际情况及证据,包括核实是否涉及犯罪意图等,并在有需要时咨询法律意见。同期,卫生署录得一宗成功检控的个案,涉及一名医疗券使用者因使用其已故配偶医疗券被控欺诈,并判处罚款及缓刑监禁。
为让合资格长者了解医疗券计划包括配偶共用医疗券安排的运作,卫生署已采取下列措施:
- 透过不同渠道,包括宣传单张、专题网页、社交媒体等发布相关资讯和提醒;
- 于二○二四年六月起,合资格长者每次使用已连结配偶户口的医疗券时必须向医疗服务提供者确认其配偶仍然在世,方可使用其配偶的医疗券;及
- 医疗服务提供者亦有责任遵守医疗券计划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在提供医疗服务时核对使用者身分。卫生署一直透过多种渠道向医疗服务提供者作宣传,包括举办简介会、邮寄宣传单张,透过医健通(资助)系统定期发放相关提醒等。政府会继续监察医疗券的使用情况,并探讨可行措施进一步加强监察,以确保医疗券获善用及避免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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