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监察委员会(监委会)今日(5月6日)向立法会提交报告,就立法会议员陈家珮今年1月涉逆线行驶并被控“不小心驾驶”的投诉作出裁决,决定对她施加书面警告,严正要求其时刻注意个人言行。
今年1月23日,陈家珮在湾仔谢斐道逆线行驶,事件经传媒报道后引起公众关注。立法会其后接获市民实名投诉,指她违反《道路交通条例》及《立法会议员守则》中关于议员须以身作则维护法治、遵守所有香港法律的规定。
监委会按程序召开会议,邀请陈家珮出席解释及提交资料,共举行两次闭门会议进行调查。监委会认为,陈家珮逆线行驶属不当行为,违反《议员守则》第1.6及3.3段,其干犯“不小心驾驶”罪实属不当,有负社会对议员操守的期望。
不过,监委会考虑到多项因素:陈家珮是因一时贪图方便而作出错误判断,行为轻率鲁莽但不涉及诚信或滥权;法庭最终判罚款2,000元及停牌一个月,刑罚相对较轻;事发后她多次公开道歉、主动协助警方调查、即时认罪并承诺不再犯;她亦向监委会诚恳致歉,表明愿意接受任何决定。
监委会一致认为,陈家珮的不当行为未达严重程度,且为首次犯错,因此按《处理投诉程序》施加书面警告。监委会同时提醒全体立法会议员,必须以身作则维护法治,严守品格操守的最高标准,以符合中央及市民对立法会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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