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5日,笔者在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多项建议。
早在2023年7月行政长官互动交流答问会中,笔者已向特首提出将香港建设成为“中外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议。因此,乐见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学院)成立以来取得积极进展。笔者亦有幸在今年5月获邀前往陕西,担任香港普通法与争议解决实务培训的授课嘉宾,与来自陕西及13个省市约140名法律工作者深入交流“中国企业出海实务问题”,亲身感受到内地律师对于与香港律师拼船出海的热诚。
陕西举行的培训开了一个“好头”,而学院将于10 月 19 日至 25 日在香港举办“中国企业出海法律实务培训班”。笔者认为应把握这一重要契机,并提出以下三项建议:
🔵宣传策略🔵
除了律政司司长强调要多讲述“一国两制”下的普通法法治优势,法治建设办公室可与学院合作,向外国及内地加强宣传香港“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优势,具体解说两地如何实现实质互动与互利合作,从而为香港法律界发掘更多业务机会
🔵“用家”推广🔵
邀请曾参与培训的学员(“用家”)拍摄宣传片,透过他们的真实体验宣传学院的初步成果,进一步扩大其影响力
🔵机构合作🔵
同意廖长江议员指出,部分中资机构或许尚未充分了解香港法律界的多元服务能力;律政司可加强与中资机构及民间法律服务组织的合作,例如合办或协办专业课程,促进彼此了解
局方回复:
🟠绝对支持加强宣扬“一国两制”法治优势,以促进内地及国外对香港的认识及信心
🟠正探讨如何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具体计划正在推进中,会适时公布
🟠认同合办课程可更具针对性,并重视与中资机构的企业法务部门加强沟通
会议议程: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panels/ajls/agenda/ajls202509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