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0月1日发生的南丫海难导致39人死亡,召开死因庭,聆讯期间揭示船厂建船时已未建水密门,专家认为这是令船只2分钟内沉没的主要原因。死因庭今日(21日)颁布裁决,裁定39名死难者“非法被杀”。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在开庭时先总结案件,指2012年10月1日晚上,南丫四号客轮乘载100多名港灯员工和家属,准备驶往维港观赏烟花,在南丫岛西北面与港九小轮海泰号相撞后沉没,造成39死92人受伤。周官在裁决时指,由于“海泰号”船长已经于刑事审讯中被裁定39项误杀罪成,“南丫四号”船长亦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证据符合刑事和民事标准,因此裁定39名遇难者“非法被杀”。
研讯发现,海难中迅速沉没的“南丫四号”,没有安装尾舱的水密门。船厂董事指早在设计初段,已决定移除水密门,而到建造以至海事处检验,亦没有人发现出现问题。死因研讯于去年5月展开,历时44天,共传召84名证人,不设陪审团。原定11月中裁决,其间司法机构三度押后。
今日热搜
查看更多



